青春的叛逆,无非就是没心没肺的混日子。我亦是如此。
初二,狂傲嚣张的细胞在我体内繁殖。虽然我的成绩不错,因为不想让父母的汗水白流,但也逐渐成为班上的坏小子之一。朋友越来愈多,可都是些表面的狐朋狗友,遇到大事,必会不见了踪影。
于是,网吧成为了我们的大本营,生活的中心向那偏移。
可是,我却无法找到能令我着迷的东西。我就很浪费钱地只是听听音乐。或许这是一种享受,让我暂时忘记前一秒的事。
“嘿,你玩什么呢?”他们不止一次地问我。我的回答只是皮笑肉不笑,说:“游戏。”
我不想让他们当我是外人。我很叛逆,也很想叛逆。
每次,作业的问题,都是由我来解决——全部抄我的。由一个人先抄完,然后一传十,十传百。想象这样的效益有多大。
以后的日子里,无不是这样地混日子。上网、不听讲、抄作业。
这,是我的青春。有叛逆,也有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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