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同桌,是在我以前所有同桌中最喜欢的一个。你们先别怀疑我早恋,我对她完全是敬佩之情,她也是女生中,我最好的朋友之一。
她叫杨思雨,长着一双好似黑珍珠似的大眼睛,一头乌黑秀丽的头发,使人总能闻见阵阵芳香。
我们刚开始坐同桌的时候,我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心里还埋怨老师们么给我换了个这么个胖子(气话)。后来,她的成绩一直也没我好,但是,她的天真和特长,使我慢慢接受了这个同桌。
以前,我总是觉得学习十分枯燥,作业十分的多,可是自从跟她做同桌以后,我越来越喜欢写作业了。只要一有了富裕的时间,我和她都互相提醒写作业,我们就这样坚持着,不仅每天回家没有作业,还能提前完成好几天的作业,这样不但把我在学校富裕的时间利用起来了,而且每天使我有了更多的时间做自己想干的事情,比如说:看书,玩电脑啦等等。
我十分感谢我这位“女朋友”,谢谢她是我爱上了写作业,爱上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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