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是著名的侦探小说,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身材高大,嘴里常叼着根烟斗,手拿拐杖,有着鹰钩鼻,身手不凡的大侦探。他的朋友华生从第眼见到他时,便被他的特点给深深吸引住了。
福尔摩斯机智勇敢,他能用非常的方式来制服凶险的杀手。比如《跳舞的小人》他用些跳舞的小人;来引诱凶手,让他以为是自己的前妻发来的小人,于是自投罗网。我希望自己能像他样。这样,我就不会。
夜晚8点,炎热的广州迎来丝凉爽的微风,我独自人在家。突然,眼前片漆黑,我马上意识到——停电了!我呆坐在那不敢动,脑海里闪过“小偷”、“鬼”、“杀手”等字眼,腿不住地抖着。我努力克服,跌跌撞撞终于走到大街路灯下。当看到迎面走来的妈妈时,我飞奔过去投入妈妈的怀抱,心才不再颤抖,慢慢平静下来。如果我有福尔摩斯的机智勇敢,那“小偷”、“鬼”、“杀手”将无以遁形。
福尔摩斯善于观察思考。《血字的研究》故事讲述的是个用了德国人名字并且长相丑陋的美国绅士在个空无人的屋子里被人毒死了,身边有大滩血迹,但死者身上却没发现任何伤痕,只有墙上的几个血写的英文字母。福尔摩斯用他过于常人的敏锐观察力,发现细节,剥丝抽茧,细节取胜,出其不意抓住了凶手。每当了解了案情,他便会刻不停地思考,几乎任何事都打扰不了他。这使我感到很惭愧,因为我每次在思考问题时,只要外面有点响动,我就会抛下问题,去玩了。以后我定要改掉这个毛病,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福尔摩斯不仅勇敢,而且懂得宽容别人。当他知道个人出发点是为别人好事,便会替他辩护或帮他想其他方法。这让我明白了:并不是凡事都需要追究,而是要学会宽容,才能使自己和别人都得到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做个生活中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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