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公元1328~1398年)年轻时讨过饭,当过和尚,亲眼看到各地官吏贪赃枉法,欺压百姓,元朝朝廷放任不管,弄得民怨沸腾,到处揭竿而起。他深深懂得“官逼民反”的道理。明朝建国后不久,明太祖朱元璋想出了一个惩治贪官污吏的办法。他让各府、州、县在所在衙门的左边,修一座小庙,里面供奉土地神。在衙门大堂公座的左边,悬挂一个人皮楦满草的袋子,叫“皮草囊”。这座小庙是扒贪官皮的场所,人们叫它“皮场庙”。
用这种办法来惩治贪赃枉法的官吏,看起来的确有些残酷,但也说明了明太祖对贪官污吏的愤恨心情。他从元朝的灭亡中总结出一条经验,他说:“元朝因宽容放纵贪官污吏,把江山丢掉了,如今我得了天下,若不用严刑峻法便不足以矫正积弊!”他建国之后,多次严申惩治贪官之令,法令十分森严。法令规定官吏贪污80贯钱(每贯一千文钱,约折银一两)的便绞死示众,然后剥皮楦草,做成人形袋子,挂在当地衙门的公堂上,以儆效尤。明太祖还颁布一道命令,允许乡里老人(里甲中负责民事纠纷的人)有参议政事的权利。如发现当地官吏有害民之处,可以到衙门去当面规劝。规劝不听,就上告朝廷,朝廷即捉拿审讯。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太祖派人对全国官吏进行考查,杀了一大批贪官污吏。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郭桓案”。郭桓在洪武十七年五月当户部尚书,在收缴浙西秋粮时,和地方官黄文通、奸吏边源等勾结,合伙贪污。郭桓利用自己是征收赋税最高主管官吏的有利条件,隐瞒了上述几桩大贪污罪行。他的胆子越来越大,手也越伸越长,竟然把军用粮库里的三年积蓄盗卖一空。当时全国除京师应天外,总共有13个布政使司(相当于现在的省),他利用职权和12个布政使司的官吏勾结起来,盗卖仓库里的粮食。还和管理贮存金银钱钞的府库官员合伙偷盗金银和钱钞。如果把郭桓贪污盗窃的金银钱钞折成粮食,加上他合伙贪污的粮食700万石,总共达2400余万石精粮,这个数字和当时全国的秋粮实征总数几乎相等。
这个案子使明太祖大为震惊,更使他吃惊的是,在审案中又发现这个案子和户部侍郎胡益、王道亨,礼部尚书赵冒,兵部侍郎王忠,刑部尚书王惠迪,工部侍郎麦志德等以及整个六部上下官员几乎都有联系。他像从睡梦中惊醒,突然发现朝廷大小官员都是些贪婪之徒,便狠了狠心,吐出了一个“杀”字,下令把赵冒、王惠迪、主犯郭桓以及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员都杀了,江南不少富户也牵连被杀,总共杀了几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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