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火眼金睛”,非我妈妈莫属。我们全家都知道,她可是一个“看、听综合大侦探”。我和爸爸干的事总也逃不过她的“火眼金睛”。
你可别小看她,她聪明、伶俐、风趣,因任职于通信行业,所以常常早上七时三十分上班,晚上五时下班,这便送给我一些“作案”的机会。
星期天,“火眼金睛”上班了,我想,何不趁着这个时候看电视呢?我便丢下作业,打开电视机,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看了一个上午。突然听见妈妈开门声,我赶紧关上电视机,假装在写作业。我虽然做得天衣无缝,可还是被“火眼金睛”的妈妈查了出来。一是因为我的眼睛红了,二是妈妈摸摸电视机,“还热着呢。”很显然,我的作业也没有完成。妈妈说:“末末,又看电视了”,我只好“认罪”了。
还有一次,我正在写英语作业,一边写一边念。可是,因为我的笔一下子写错了,“火眼金睛”马上看出来了,让我重新改正过来,这回好了,我又干“丑事”了。
我喜欢妈妈的“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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