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车的矛盾向来存在,红绿灯是一个,人行横道是一个,而今只要有路的地方就有人与车的矛盾,这里我们暂且将车限定为轿车。有句广告词说“有路就有**车”,可见这些车真是无所不能,无路不走了,除了这车的性能好之外,也说明这车够霸道,如果是大路上开开倒也罢了,倘若非要到小路上实现这句广告词的话那就会造成人与车的严重磨擦了。
人说:“现在的车越来越不像话,人行道上也开上来了。再看看行人过马路的时候,不是车让着行人,而且行人让着车呢。明明是人行横道的绿灯,我在穿过去的时候也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指不定哪辆车闯红灯呢,而且还必须是绿灯亮起几秒钟后我才敢走,往往有些车子在看到黄灯时还拼命往前冲,我能不害怕吗?更气人的是有时我不留意看车,还会被开车的家伙骂一句‘找死啊’,真让人受不了。”人惹不起车,人毕竟没有车硬,也没有它牢固,所以撞了的话肯定是人先破损,由此可见,人是应当避着车的。还有一个原因是车本来就是行驶在马路中间的,人本来就是靠边走的,自然要想跟车抢道走,得先让着车了。
车说:“现在的人越来越不像话,走路不好好走,本来应该在人行道上走的人都跑到马路中间来了。仿佛人越来越多似的,人行道上挤不下了,都挤到机动车道来了,我们能行走的地方却变得越来越小。而且人的胆子似乎越来越大,越来越不怕死,以前的人看到车总会躲着车,现在的人却是大模大样,神情自若得很,就像这大路是他家的厨房一样。鸣喇叭也不行,反而跟你抬杠似的,偏不给你让道,急死你。哎,谁叫我是车呢?我又不能拿他怎么样,弄不好我还得吃官司。”车不能碰人,这是硬道理,这叫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任凭弱者如何耀武扬威,车也只能忍让,否则哪怕是人的错,最后也还得让车来赔着,毕竟车比人快嘛。
开过车的人说:“人尽可以大摇大摆地走,不必担心车会压过来,想想我开车的时候,那个小心就甭提了,我是不敢有一丝懈怠,生怕人会突然做出什么举动来,即使他慢得像一只蜗牛在行走,我也得老老实实地跟着。所以,我在走路的时候是根本不怕车子的。”可能那些肆无忌惮地自由行走的人就是会开车、开过车的人。
开着车的人说:“现在我可算是领教了那些司机的苦衷了,原来开车也这么气闷的,须得等待别人的磨蹭,须受得住人的无礼无规无矩。不过,我也学乖了,能钻则钻,能跟则跟,人呀,最怕死,我到他旁边来个急刹车也不晚,吓他个半死也好,再来一声突然的喇叭叫,也能让他半死不活,耳鸣耳聋了。”那些乱开车的人可能就是知道行人是怎样麻木的人。
人和车的区别只在于车是披上了一件外衣的人,车是人的车,人可以是开车的人。人在披了铁壳外衣之后,就显得硬朗了,就可以让外壳来展示自己、掩饰自己了。开车的人下了车,也还是觉得单薄而缺乏保护了,看着来来往往的铁壳,总觉少了点什么。
人在车中行走,车在人中行走,这就是现代社会的人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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