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网上看过这样一句话:“你是母亲,我是教师,我们共同拥有一个天使,将母爱与师爱融于一体,在幼小的心灵中播下希望的种子”。孩子在家有父母关爱,在幼儿园中,我们老师就是孩子母亲,但是一位优秀的“母亲”,又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和孩子相处,我们和孩子之间到底应该保持何种关系呢?
《纲要》中提到,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从纲要中可以看出,我们与幼儿的关系可以从多角度入手,首先可以成为孩子的支持者,以一个鼓励、肯定的形象出现在孩子面前。如:孩子们遇到问题,我们首先应做的是放手,鼓励孩子大胆尝试,给孩子创造主动探索的机会;当然,教师在鼓励孩子的同时还应关注孩子的不同发展需要,在发现孩子无法独立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及时的给予帮助,避免孩子对问题产生恐惧的心理产生,逐步形成一种以肯定为主的支持者形象。在幼儿园里,教师作为孩子学习的榜样,以身立教,用专业的素养和自身的言行向孩子传授学习经验,当孩子与外界发生事故前,教师作为引导者应以灵敏的感官提前发现,然后以简单的言语介绍问题的所在,避免孩子因为错误而误伤自己,形成错误的学习经验。当然,教师除了引导者,还有另一种身份,那就是合作者,在幼儿园内,孩子是处于学习的阶段,但是教师同时也是一个和孩子共同学习的载体,《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一书中也举了类似的案例,“喝茶时,老师要求孩子们用杯子接保温桶内的水,接完后喝;等小朋友接完后,老师嫌水龙头出水面,打开保温桶的盖子准备直接舀水,孩子发现后告诉了老师,老师在孩子的提醒下认识了自己的过错,并没有责备孩子,反而是以道歉的形式解决问题,使得整个班级形成了一种互助式的学习。”教育是在不断发现问题后以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致使下次不会范同类错误的过程。在幼儿的眼中,教师是一个权威,教师的所言所作,都应当是正确的,但是教师也会犯错,在错误面前人人都是一样的,教师应善于并敢于改正错误,和孩子一起建构一个温馨、平等的学习氛围。
总结上述,教师在幼儿的生活中无论以什么身份出现,都应以一种鼓励的,肯定的态度与幼儿相处,鼓励让孩子学习的小船不惧风浪,肯定让孩子自信的城墙越累越高。认真分析孩子及自身的言行,为孩子建筑平等、温馨、互助的学习氛围,让孩子在快乐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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