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接触《活着》这部作品是跟着外公外婆看由此改编的电视剧。那时的我,年龄尚小,却被这部剧吸引了,并且为它哭过很多次。后来看了一遍小说,与电视剧有些出入,但传达的主要内涵并无变化。
近来,在健健那里又看到了《活着》这本书,便借来又重温了一遍。小说主人公富贵年轻时是地主儿子,用今天的话来讲算是一个"富二代".因输掉了全部的家当,沦为一个贫穷的农民,在历经自己的儿子、女儿、女婿、妻子、孙子相继离世的悲痛后,富贵顽强地活了下来,感悟了一个人活着的意义。
最令我为之感动的是富贵的女人家珍,在家境富裕的时候,富贵整天在县里吃喝嫖赌,对怀有身孕的家珍拳打脚踢。家道中落以后,家珍并未离开富贵,而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抱着刚满半个月儿子回到了富贵贫穷的茅屋里。富贵好几次说家珍是个好女人,娶到他是他这辈子的福气。他遗憾没有让她过过一天好日子,但我想家珍是幸福的,因为日子虽不如以前的富裕,但富贵的心却落到了她的身上。在家珍临终前,她对富贵说:"若有下辈子,我还嫁给你。"他们是不幸的,看似一无所有,实则拥有一切,幸福也许跟钱没有关系,只要一家人的心是在一起的,那么凭借自身的努力,在困苦中也能品味幸福的真谛。最重要的是人的心能不能相偎相依。若能,怎么样都是幸福的。
富贵从富家公子沦落到中下贫民,又接二连三送走了自己身边的亲人,先是儿子因给县长夫人献血过多而身亡,接着女儿难产死亡、妻子也终于熬不过身体因病而逝去,最后女婿与刚满五岁的小孙子也跟着去了。这个过程便是富贵的一生,其中反映出当下时代农民的苦难生活。生活是苦的,但幸福好像没有缺席。所以余华先生在叙述这个故事时采用的是第一人称。既由富贵在暮年之时在田埂上向一位年轻人讲叙他的一生。余华说:如果采用第三人称则有可能使这样一种人生只有苦难而没有幸福了。在夕阳斜照的田埂上叙说他的苦难人生,如果你觉得只有苦难,那么你去看看他平和的叙述,你便可以想象他眼神的柔和,然后在他赶着牛儿离去的时候,感受到他平静的幸福。人性的光辉与温暖就在这里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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