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1961年间的小蟋蟀,一不小心搭错了车从乡下来到了时代广场,当许多人都在为身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场时,不知怎么,这只小蟋蟀竟鸿运当头,一夜间竟成为了地铁车站的演奏明星!可就在小蟋蟀音乐事业到达最巅峰的时候,它却突然作出决定,回乡下过那种虽然不知名却十分平静的生活。这就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传奇。原先它什么都不懂,还总是惹是生非、时不时的闯祸,又一次还把小主人家的报纸给点燃了。气的小主人的妈妈扬言一定要把它赶走。不过,一个偶然的机会,它的小主人发现它能整段整段的演奏出咏叹调(是一首美国歌曲),小主人的妈妈正好是个音乐迷,这才让它留下来。好不容易有了出头的日子,也好不容易在城里站稳了脚跟,那只小蟋蟀还有什么不满呢?这实在是不可理喻,这实在是让人想入非非,在读这本书时,我就在想:我们现在想出名都不容易,但这只蟋蟀有了一份好事业,他竟然不要啊!难道出名不好吗?后来,我渐渐读懂了作者的用意。正如他朋友——地铁里那只不吃老鼠的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身是它自己的,他就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哪一个才是最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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