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文化馆馆徽征集启事
青海省文化馆始建于1957年,肩负着全省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调研和业务指导,全省群众文艺队伍的辅导和培训,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和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等工作。随着我省三馆建设工程的推进,全新的青海省文化馆也即将落成。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完工,完工后总建筑面积将达到8000平方米。为配合新馆落成、提升新馆的使用率、增强新馆凝聚力和亲和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青海省文化馆馆徽(LOGO)设计,热忱欢迎各界人士献计献策,特别是专业设计公司踊跃参加。
一、设计要求
1、馆徽(LOGO)的设计要适合公共文化馆特征,充分反映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及历史内涵,创意表达准确。
2、设计需考虑馆徽在建筑外立面上悬挂或铭刻的可实施性,并兼顾青海省文化馆有关的标牌、印刷品、服装、纪念品等衍生品使用。
3、可由字母、图形、文字等组成。要求标识整体形象要与文化馆工作性质有关联,富有创意,简洁明快,易上口、易入心,视觉冲击力强,艺术表现形式活泼,寓意可读可解等特色文化内涵。
4、每个设计方案均须从征集官网( http://qhwhlogo.com)网站下载投稿标准文件,加载相应投稿内容(附有创意说明文字,详细释意及设计理念,应用案例展示,著作权承诺书及投稿人资料)。
二、稿件要求
1 、作品设计来稿须全部使用从征集官网
(http://qhwhlogo.com)网站下载投稿标准电子文件方式,以 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像素/英寸 ),上传至征集官网(http://qhwhlogo.com)作品投稿栏参选。
2、 LOGO 设计必须为原创作品,杜绝一切抄袭,组合他人作品投稿。凡投稿作品不得涉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作品必须保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涉嫌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
3、投稿机构或个人必须提交详细的'基本信息(机构名称或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业、年龄,联系地址、电话和 E-mail 等通讯方式)。
4、投稿作品均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5、凡被采用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所有权、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等均归青海省文化馆所有
三、作品投递
1 、本次活动专设投稿展示投票晋级官网(http://qhwhlogo.com),所有来稿请全部在网站下载投稿标准电子文件后加载相应内容后在官网上传参选。
2、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网上投稿的作者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投送,索取电子投稿标准文件请先发送索取邮件至官方邮箱,信封上及邮件主题请注明“青文馆徽征集”字样。
3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小街 5 号青海赛昂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邮编: 810000
4 、官方邮箱: qhwhlogo@163.com
5 、联系电话: 0971-4116888 4129088 联系人:汪女士
四、截稿时间
2016年 1月 20 日起至 2016年 3月 31 日截止(电子邮件以发出日期为准,信函以邮戳为准)。
五、征集评比办法
为保证对作品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评选工作将由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与青海省文化馆会同相关专家组于 2016 年 4月 1 日-4月 10 日期间进行评选,评选出十件入围作品, 4月 11 日至 4月 31日开始在网上和微信平台进行大众投票, 5月 1 日统计投票结果,同期将在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网站,青海省文化馆网站、青海省文化馆馆徽征集官网和西海都市报等平台公布。并择期颁奖。
六、奖金设置
作品征集设采用奖 1 名,奖金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优胜奖2 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他说明
1、此次馆徽征集工作由青海省文化馆委托青海赛昂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权代理发布,其所有有关馆徽征集工作均由青海省文化馆监督指导下进行。
2、所有稿件均由青海赛昂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截稿日准时递交至专家组进行评选,征集方青海省文化馆拥有所有参评馆徽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3、征集方青海省文化馆对本启事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征集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青海省文化馆
2016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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