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中考招生录取原则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山西太原中考招生录取原则,快来看看吧!
山西太原中考招生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网上择优录取。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
2、定向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依据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学校、按类别、按专项使用,不得混用。
4、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本校小语种志愿,可在本校统招生分数线降低50分内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已达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考生对应择优录取到太原市外国语凤凰双语中学校,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考生对应择优录取到太原市同心外国语中学校。
5、太原市进山中学校航天实验班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太原市进山中学校统招生分数线。
6、同时享受两项以上(含两项)照顾政策的,按最高一项照顾分计算,不累计。
7、往届初中毕业生与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同一录取标准。
8、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9、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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