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关于无偿献血倡议书
【篇一】
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献血不仅是为医疗临床服务的具体工作,而且还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爱心奉献新型人际关系,是联结人们友谊的桥梁和纽带,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行为。
生命对每个人都有一次,没有生命就没有人类的繁衍与延续,更没有今天科学的进步和文明。科学发展到今天,还不能造出替代血液的制品,因此只有靠我们大家一起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献出自己的一滴热血,去挽救那些躺在病床上的生命。献血是一项比体育锻炼更直接能刺激骨髓的造血功能,是二十一世纪最佳而又时尚的血液健身活动。他能加快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提高人体的抗病和免疫功能,并加强人体对恶劣环境的应变和适应能力。长期坚持献血还能降低血液的粘稠度,防止血管硬化等“三高症”,减少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
为港城文明城市增添亮丽色彩,为保证临床安全用血,宁波市献血办和宁波望春工业园区联合倡议: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伸出您的手重新点燃生命的火光,挽起我们的袖子,都来献出一份爱心。我们不是只为了活着而活着,只想做到,人海中有了你,有了我,这个世界会多一份温暖、多一些欢笑,多一丝绿意;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加入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把激情之爱化作永恒的.彩虹,共享美好的明天,让生命的火焰不熄,构筑爱的绿洲。
【篇二】
亲爱的同事们:
义务献血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种体现.为生命垂危者献血,作为一种衡量公民基本道德和操守的高尚行为,为整个社会所认同及倡导.让“奉献、友爱、进步、互助”的志愿精神与实际行动牢牢的结合在一起,心系天下,关爱生命,就从身边做起。
2012年6月9日上午9时,我院将举行大型义务献血活动,让我们共同捧出爱心,履行义务做一名光荣的捐血者,我们真诚期待你的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如下用血权利:
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量为1600毫升以下的,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在16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需要临床用血的,应先向医疗机构交纳临床用血所需费用,然后凭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发票、《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市献血办公室,按上述规定报销用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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