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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方案

活动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平安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阶段性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以下是小编整理活动方案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年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平安郑州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有效传播“郑能量”,按照市综治办《关于开展2017年平安郑州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郑综治办〔2017〕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以“平安创建人人有责,社会平安人人共享”为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持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项措施的落实,为我市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宣传时间

  2017年3月1至3月31日。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关于深化平安郑州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宣传我局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实现平安建设宣传的正面效果,树立价格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大力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内容要求,充分结合“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深入基层、村(社区),利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传播下去。针对民生热点等问题进行正确引导,创建和谐社会正能量。

  (三)积极宣传价格部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成绩;着重宣传预防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成效和先进经验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工作情况和成效。

  (四)重点宣传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常识,增强群众及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及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履行法律义务,提高防盗、防骗、防火灾、防传销、防非法集资等防范意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提高群众及干部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水平。

  (五)突出宣传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法律知识。结合价格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当前交通运输、停车收费、商品零售、房地产等领域矛盾纠纷密集、高发情况,针对特定利益群体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依法依规反映、处理问题的理念方式。

  四、活动内容

  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工具,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时效,广泛开展平安郑州建设宣传月活动。

  (一)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专门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召开全市价格系统和全局干部职工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内容,同时传达学习市委书记马懿、市政法委书记黄保卫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其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明确所负责任,进一步提高价格系统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增强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意识。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一周的时间,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社区、交通路口,开展义务服务、义务交通、义务巡逻等活动,主要进行白色垃圾清理、“牛皮癣”清除;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交通秩序,不文明行为劝阻;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治安防控,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开展价格知识宣传日活动。利用一天的时间,在人流密集地区、繁华街道路段设立价格服务咨询台,指派8名优秀价格工作者现场为人民群众提供价格咨询,答疑解惑,把价格知识送到群众手中,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审批办、收费处、公用处、基金处、

  调控处、检查所、成本所、认定中心

  (四)开展平安建设随手拍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运用手机拍摄身边小事,以图片形式展示平安建设成果,诉说法治故事,普及法律知识,加大宣传密度,引导群众自觉提高法治意识,扩大平安郑州建设宣传月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五)开展平安建设媒体宣传活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系列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郑州市物价局”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展板等形式,宣传依法治国理念。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群众看得见、听得到、易接受的方式宣传依法行政新举措,营造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

  (六)开展案件廉政回访活动。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或对案件有反映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约谈回访、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形式,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廉政回访,重点了解我局办案人员执行廉政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的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监察室

  (七)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全面排查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等纠纷。各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准确掌握本部门干部职工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切实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先,调解在先;结合价格工作实际,要主动深入社区、深入乡村、深入群众,重点排查化解群众身边的物业收费、房地产领域等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就地化解,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八)开展平安建设联系点共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办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平安建设联系点共建工作,主动了解掌握影响基层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及主要困难,指导帮助联系点的基层平安建设工作。同时,加强与联系点沟通交流,加大帮扶力度,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做好联系点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平安郑州建设宣传月活动是年度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创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的考评体系,并作为推荐评选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必须把此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作为每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确保抓出成果。

  (二)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紧前实施,认真组织开展好平安郑州宣传月系列活动。各单位负责人必须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关键时刻冲上去;要切实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手段,克服一切困难,撸起袖子加油干,一件一件地抓好落实,全力以赴地做好宣传。

  (三)按时上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指定一名负责人,收集整理活动资料,报送高质量的宣传活动信息,及时将本单位开展的活动情况和有关的宣传报道稿件一并报送至政策法规处;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本部门的活动进展情况报送至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请于4月1日前将宣传月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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