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教师文化是影响教师观念以及教学行为的隐性因素,合作文化是教师专业发展的理想氛围。保持人为合作与自然合作间的合适张力,营造和谐互助的合作氛围;依托农远工程资源开展网络教研,构建区域性合作组织,可以克服农村地区经济与地理等客观条件限制以及以保守性为基本特征的农村传统文化的影响,培育持续推动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合作文化。
论文关键词:新课程,农村教师,合作文化,教师合作
我国当前进行的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不仅是课程内容的变革,更是一场文化的变革。基于学校的教师合作作为一种促进基础教育改革的新势力进入到教育变革场景,成为新课程背景下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的重要向度。相比于城镇地区,我国农村地区由于受经济与地理等客观环境的限制以及以保守性为基本特征的农村传统文化的影响,教师的发展大都在自我封闭和孤立的状态下展开。这种缺少深层次合作文化支撑的教师个体的孤独成长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可能空间。依托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阶段性成果,营造区域性教师合作文化氛围,创新教师合作的方式与手段,成为践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推动农村教育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新课程背景下农村教师合作文化的内涵解读
教师个体的专业成长不是通过教师孤独的个体的一种自我修为或者自然成熟而实现的,而是借助团体合作的力量在教师群体中与其他教师充分的互动、协作和分享中逐渐实现的。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影响,农村教师在新课程改革中将遇到了更多的新问题、新困惑,要适应新课程中教师角色的变化,不仅需要学校组织、教研机构和高校研究机构的帮助,更需要以平等为基础、以分享互动为主要特征的合作群体的支持。群体文化是教师成长和创新的持久动力,合作发展的方式成为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然抉择。
教师合作文化是指教师团队联合计划,成员之间相互讨教、共同进步、共同发展,体现团队精神的文化,是教师专业发展上不断追求卓越必然依赖的一种理想的合作氛围。加拿大学者哈格里斯夫将教师合作文化分为两类:自然的合作文化与人为的合作文化。他认为,人为合作文化没有尊重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该享有的自主判断和自我抉择的权力,理想的教师合作是一个以教师的教学和发展需要为基础的、以教师自主和自愿为前提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自然过程,人为合作文化必须向自然合作文化过渡。
哈格里斯夫关于合作文化的观点无疑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但我们却不能简单地认为农村教师合作文化的理想状态就是哈格里斯夫所言的自然合作文化。一方面,自然合作文化的最主要特征即自发性,哈格里斯夫正是把自发性作为教师合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但是,完全建立在自发性基础上的教师合作,既难以形成,更难以持久,尤其是农村学校教师之间的合作,由于其地缘与资源的劣势决定了其合作的浅层次和低水平特色,教师间自主的合作关系是较难形成和不稳固的,这种文化必然脆弱和难以确定。另一方面,教师文化是一种属于学校文化的亚文化,是社会文化与个体价值在教育领域的折射。农村教师文化作为乡土文化积淀和农民本性人文哲学价值底蕴的综合反映,受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多重影响,这也导致农村教师在群体内部文化选择时体现出更多的自闭性和保守性。这种倾向个人主义的文化选择既是新形势下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现实写照也是农村教师文化从分化走向合作的内在羁绊。
同时,人为合作往往是行政引导、制度安排的结果,它确实存在着如哈格里斯夫所言的强调机械性、缺乏灵活性、无视教师自主权等弊端。农村教师合作文化的理想状态也不应该是人为合作文化。但人为合作也并非一无是处,教师合作中并非不能有任何非自发的因素,特别是在合作文化孕育的初期,人为合作文化重视对教师合作的规范、引领、计划与调控,在教师合作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催化作用。
由此可见,对农村教师合作文化的解读既要正视地缘和资源劣势对教师自发合作欲望的销蚀,也要尊重乡土保守文化熏陶下教师教学活动中的自我选择。我们寻求的农村教师合作文化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自然合作文化,也非完全意义上的人为合作文化,而应该是合理地吸纳了自然合作文化和人为合作文化基础上的一种具有包容性的教师合作文化。它既体现出教师合作的自发、自愿、自主、超越时空等特点,又不排除监督控制与计划安排,是在充分尊重教师自我选择的前提下,结合相应的制度规约,在农村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和培育起来的一种集开放性、规范性、合作性与共享性于一体的行为方式与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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