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草
故乡的草1
我的故乡在厦门,我爱故乡的草莓。
草莓生长期较长,随季节变化明显。早春二、三月份时,新叶破土而出,形成翠绿的“地毯”;到三、四月份,草莓花开,白花朵朵,镶嵌在绿叶层里,如同白玉嵌入翡翠,繁星点点,一派春天气息;劳动节过后,五、六月份,草莓红果累累,使绿色草层生机盎然。
草莓的的果肉由花托发育而成为肉质聚合果,外观呈心形,果肉表面生长着刺壮的草莓籽。
草莓果刚长成时,是浅绿色的,藏在草莓丛中;随后渐渐成熟,果肉表面由红绿相间长成镶有草莓籽的火红色。
熟透了的草莓鲜美红嫩。轻轻咬它一口,就露出里面红白相间的果肉,果肉多汁,酸甜可口,香味浓郁。草莓不仅色彩,而且还有一般水果所没有的宜人芳香,是水果中难得的色、香味惧佳者,因此常被人们誉为“果中皇后”。
故乡的草2
我的家乡在四川,我最爱家乡的草莓!
细雨如丝,一株株草莓贪婪的吮吸这春天的甘露,它们伸展着四季常绿的绿叶,一片片又细又胖的叶子在雨雾中欢笑着,好似在向大家招手。
差不多,在四月、五月的时候,地里就长满了草莓。
草莓的形状好似圆球一样,和杨梅一样大小,表面有许许多多的小疙瘩,还附有小种子,往嘴里放一个,那果肉使人回味无穷,一定是独特的美味!
草莓先是红白色,随后便成了淡红,到了最后几乎变成了一个小红球,只要你轻轻咬开它,可见里面新鲜红嫩的果肉,同时在你嘴唇上好似搽了口红似的。
草莓又健康又美味。别看它个儿头小,其实在它里面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此外,还含胡萝卜素 ,多种维生素,葡萄糖等。
没有熟透的草莓又酸又甜,成熟了的草莓吃起来甜丝丝的,但是虽说它很甜,可是甜而不腻,叫人越吃越爱吃。
有一次,我吃草莓吃的太多,因为,草莓那么好吃,叫人越吃越爱吃,就是因为这样让我又吐又拉,我从那以后暗暗发誓,再也不吃这么多的草莓了。
吃着草莓酸酸甜甜,让人回味无穷,百吃不厌,草莓的浓香味是否在你眼前飘动,你们爱吃草莓吗?
故乡的草3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温暖心灵,让我一次次落泪。这是描写了小男孩和两只猎犬的友情,作品探讨了勇气,拼搏,爱与死亡的永恒主题,情节个个引人入胜。
内容是这样的: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努力工作,两年后终于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让比利成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手,并在猎浣熊比赛中得了金奖杯。
有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地老丹有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比利在搬家的那天去了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告别,他惊喜的发现坟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了,要用毅力和勇气实现梦想。还告诉我们想得到任何东西都必须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整天苦苦哀求别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另外,这本威尔逊 罗尔斯的成名作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死是人生中阶段与过程,所以我们要尊重死亡,并安然的接受这一事实。
这里的主人公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
故乡的草4
我的故乡風景优美,给我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我家后面有块青绿色的小草坪。走上青绿色的小草坪,映入眼帘的是各种各样的运动器械:跑步踏板、仰卧起坐、爬杆……可以让我们强身健体。小草坪旁边还有一条小河。河水清澈见底。令人惊奇的是,河面上还漂浮着碧绿色的植物,又大又圆,如同一个个大圆盘,又像是一个个小艇!天空一片湛蓝,如同一颗蓝宝石。在一碧如洗的天空上,一只只小鸟在自由自在地飞翔。
周末,我会叫上小伙伴们一起过来玩耍。我们玩得可开心了,你追我赶,小草坪上到处都是欢声笑语。有一次,我们无意间发现河里有许多芦苇,就兴高采烈地去请大人们帮忙采芦苇。我们拿着毛茸茸的芦苇,一会儿玩开火车,火车开得忽慢忽快,我们跑得气喘吁吁;一会儿抓着芦苇相互挠痒痒,乐得我们嘴巴都合不拢了……拿着芦苇的我们虽然精疲力竭,但是脸上都荡漾着幸福的笑容。
每到夜晚,那块小草坪就成了舞蹈和音乐的海洋。老人们和着音乐跳着欢快的广场舞;我和小伙伴们穿梭其间,尽情嬉戏,尽情玩耍。
当别人问我:“你的故乡美在哪儿?”我会笑眯眯地说:“我故乡的小草坪最美,那里有我幸福、快乐的童年回忆。我最爱故乡的小草坪!”
故乡的草5
故乡的落月和风雪,是我人生诗篇中一个感叹号,落落夕阳,辉映着千里荒原一片银装。
诗人站在高高的成吉思汗烽烟台上,倾听十级北风送来战鼓声声,千年风雪掩埋了诗人五味杂陈的感觉。
炊烟,徐徐飘起在北风中摇曵,雪的诗行,就是故事里的故事。故乡洮儿河畔,远天上那朵雨做的云,而今飞向了何方?
云高水长,北风在洮儿河河冰上梳理着雪落冰清的洁白。一种幽静而狂放的景致,让我神游,科尔沁、大沁塔拉,我美丽的家乡。大草原,承载着心中那缕缕挥之不去的情愫。
站在北风飞雪的烽烟台上,玉雕石阶前,静听!“纷纷玉叶飘绒,夜寂寂,寒声碎,鼓声远,的意境”。千年石鼓,今不响,遥望“天苍苍,雪飞扬,”塞外冬来早,羌笛悠悠,寒入夜!
古老的传说,千年的大略雄才,今不落?
怀想历史,一种现实的梦中宏愿,是诗人醒着时候品尝的一杯千年烈酒。
诗人心中的风雪,是故乡那一缕时空的落叶,飘逸成黑土地里一捏情的泥土!
故乡的草6
我的家乡在顺德,在那么(众)多特产中,我最喜欢家乡的草莓。
绵绵春雨,滋润着一颗颗鲜红的草莓,它们就像一个个调皮的小精灵,欢笑着,嬉戏着,春雨跳到它们身上,发出“沙沙沙”的响声,哦!它们正亲密无间地和春雨说着悄悄话呢!
草莓是三角形的,顶上戴着个绿绿的“帽子”,身上还有很多圆点,那是它的衣服哩!嘿!草莓长得真可喜欢!
草莓的衣服先是淡绿色的,渐渐地又换成深绿色,后来它不喜欢绿色了,于是又换成浅红色的衣服,最后便是鲜红熟透的草莓了!
草莓不仅颜色漂亮,而且还很好吃呢!把草莓含进嘴里,轻轻一咬,鲜甜的果汁就会迅速地流淌出来,流到嗓子里,让你感到无比的轻松凉快!接下来就得慢慢地品味一下那甜美的果肉了!再轻轻地咬几口,一块接一块的果肉便准备掉到你的肚子里了,甜甜的,凉凉的,真让人感到心旷神怡,惬意极了!
啊!家乡的草莓真让人垂涎三尺!我喜欢家乡的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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