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少年林肯》来说,最愚蠢、最幼稚的评价方法,莫过于把它看作一部高度艺术化的影片,就像大多数人对导演A.J. Edwards的老师马利克的电影惯有的看法一样……最多是在光说艺术显得逼格不高的情况下,再违心地表示里面也许同时还包含着某种哲学思想,这几乎就是换个方式委婉地在表示作品晦涩难懂,于是双重地侮辱了该作品以及哲学……
我必须严肃声明,《少年林肯》是一部激进的政治影片,这是因为,它不但是一部关于着名政治人物的传记片,实质上更是一部在用激进的政治手法表现人物的影片——也就是说,不是拍一个“政治”人物,而是“政治地”拍一个人物。
什么才能算“政治地”拍电影?也许很多人会认为《辩护人》、《V字仇杀队》是激进的政治电影,但这是错的,它们只是“关于”政治的电影,而这些电影本身是异常保守的,因为它们所使用的电影语言都是最典型的好莱坞式的成熟电影工业的语言,他们在表现着政府对人民的高压控制时,自己却也在用相同的方式控制着观众,这难道不讽刺吗?……每一个峰回路转、每一次欢笑和落泪,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观众都牢牢地被它的剧本节奏和镜头调度所钳制着,观众越被动也就越容易被煽动,电影就越成功……真正的“政治电影”,是从电影语言上颠覆既有的电影业的传统——比如拍一部让观众大惊失色的传记片,一部完全不像传记片的'传记片,就像A.J. Edwards拍林肯,贝拉.塔尔拍尼采……而就我个人观点,从人物的选择上,A.J. Edwards挑一个美国总统来拍是比贝拉.塔尔挑一个哲学家要更加激进的——他用他大逆不道的《少年林肯》直接给斯皮尔伯格的奥斯卡影片《林肯》下了战书。
不要再天真地说什么艺术啊、画面之美了……对电影理论有一点了解的话也该知道,没有一个镜头、一个画面不是充满着政治性的。近景还是远景、仰拍还是俯拍、长镜头还是蒙太奇,这些都远不只是一个审美问题,而是关乎导演的政治主张;观众接受一种镜头调度,也就是在接受着一种政治规训。现在,传记片在一切类型片中,已经成了最最八股文的片种,《林肯》和《摩纳哥王妃》和《伊夫圣罗兰传》和《42号传奇》,这样的影片已经拍了一万部,而再拍一万部,它们依然像是同一部影片,用着同一种语言,差别只是有人把这门腐朽的语言说得更熟练一点,就像加了很多羊尿的狗肉,闻起来比真羊更香……A.J. Edwards拍出这部影片,无疑是在要求观众立刻做出他自己的决定——在《少年林肯》和《林肯》间你必须选一个,这不是一个审美趣味上的无关痛痒选择,而是一个性命攸关的政治选择!两个林肯,你要哪个?
真正的革命,不是一个新的故事,而是一套新的语法,正是字与字之间的连接方式决定着我们的世界观,而对电影来说,那就是镜头与镜头之间的连接方式。加缪描写西西弗斯说,“但当他又一次看到这大地的面貌,重新领略流水、阳光的抚爱,重新触摸那火热的石头、宽阔的大海的时候,他就再也不愿回到阴森的地狱中了……”,这也就是说,一个人一旦体验过新的语法后,他是无法再接受过那套陈旧的语法了的……
所以,你要哪个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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