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上帝也疯狂》观后感1000字
世界上还有上帝吗,我们芜杂的心中还有上帝的纯洁吗。当我们的眼睛被越来越多的物质,科技,粉尘所蒙蔽的时候,我们早就没有时间再去享受上帝给予我们的时间。甚至,我们开始怀疑上帝本身最大的错误就是创造了人类伟大的文明。我们知道我们做错了,但还是笑得那么得意。所以,上帝让我们失去了最珍贵的东西。
在我们文明触及不到的卡拉哈里沙漠,有着善良原始的布西族。他们纯粹,原始,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那真是人类最原始的智慧。他们能在沙漠中找到水,没有犯罪和刑罚。他们相信上帝给予的一切有用及美好。一个玻璃可乐瓶的闯入改变了一切。起先大家认为是上帝的失误给予这样没有用处的东西,但后来大家发现他的好处,比如能吹出好听的乐曲,能捣碎东西。大家互相争执,所以历苏决定把这不祥之物还给上帝。于是他的旅行开始。他遇到让他不可思议的“上帝们”以及他们的奇怪东西。
片子开头上有些黯淡的彩色画面。80年代的片子像一部我们平常看的科教片。炎热美好的非洲风景。动物们在阳光、干草、河流边奔跑,跳跃。那么悠闲的世界,和谐无处不在。然后镜头转到繁忙的现代文明。城市飞快地奔跑,人们彼此忙碌。历苏的旅行让两种文明有了交点,两条彼此分开的平行线,相互交汇,撞得我心中强烈的不安和羞耻。和那些纯洁的部落首领相比,我们的文明得到了电,汽车,抢,但也失去了善良,真诚,团结。我们自私,暴力,狭隘。
历苏认为我们就是上帝,因为我们拥有不用走就能跑动的动物。但是我们无疑是疯狂的。历苏看到奇怪但又看起来很好吃的动物(羊)但却不猎杀。他杀了其中的一只,想让“上帝”一起分享的时候,上帝们却弄伤了他。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真的很难受。历苏的眼中全是真诚,他不懂什么畜养动物,他认为食物就要彼此分享,而我们却拿子弹打穿了他的脚。他不懂什么是囚禁,在沙漠里,他们自由奔跑,他们一辈子没见过墙。而我们却把他审判,关起来。他难过得不吃不喝。
心里最柔和的地方彻底被历苏的真诚和善良感动着。我们本来就拥有最美丽纯洁的心灵,是我们丢失了它。我们选择了我们的舒适生活,尽可能的攫取我们需要的,所以放弃了纯真的和美好的。我们选择了把自己围困在锁和墙内,守着我们的财产,细数,顺便锁上了我们的心。所以我们放弃了自由和自然的空气。我们选择了谈吐优雅,举止大方。但是同时我们给自己带上了沉重的社会枷锁。那些天高地阔,肆意享受阳光和感情的日子被我们疯狂地丢弃了。
文明是贪婪的。它探着欲望的舌尖,吞噬着一切。一切纯真和善良的。文明舒适而痛苦。片中的历苏最后回到了他的部落。但是,在现在还找得到广袤的场地,那里动物可以无束缚地生存和活动?布西族在现代文明的触角下,还能保持纯真和善良,还能相信上帝吗?据说后来历苏还演了很多的续集,他给全世界人们带来了欢笑,后来还是被现代人所抛弃。他还能找到来时的路吗?他还能回得去吗?心痛,心痛,心痛。
是的,我们疯了,但愿上帝还清醒。
电影《上帝也疯狂》观后感:一则捧腹大笑的寓言故事
每次凯说起布希人的语言时,旁白都会适时地响起敲打的声音,让他们布希语听上去就像基因的解密一般神秘。
非洲布希曼土著人生活在离都市6000公里的卡拉哈里沙漠,这是个常年无雨到连动物都不愿生存的地方,可是布希人却顽强的生活下来。他们每天采集树叶上面的露水,挖地下的树根来取水,偶尔飞机从天空中飞过,他们甚至认为这是上帝在打饱嗝。
从飞机上砸下来的一个玻璃可乐瓶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生活在原始状态的他们非常的迷惑和好奇,于是便由一个玻璃瓶引发了好笑的故事。单纯纯朴和善良的凯从始至末只是想去世界的尽头丢掉他的玻璃瓶,最后,他走到茫茫一片云海旁的悬崖上,终于结束了他奇幻的历程,回到了他的部落。
布希曼土著人凯的扮演者叫历苏,他确实是布希曼土著人,他有点塌斜的的眉骨使他的眉毛和眼睛在太阳的阴影中组成了一个倒三角形;他雪白的牙齿让经常爱笑的皮肤黝黑的他看起来纯朴天然;他虽然只穿了一块小小的布衫,和都市人相比起来那么暴露和格格不入,可是却感觉他是那么自然,华服穿在他身上只是强加装饰而显得做作。
历苏自身的故事也许已经是一个传奇了,在他们布希曼土著人认为,即使取得片酬却不能够在部落里花,钱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张无法辨识的东西;3个妻子和6个儿女,要养活他们最好的方式确实勤恳的劳作,自给自足,呵呵,如果让他们碰上坠机后漂到荒岛上的连钻木取火都疯狂的汤姆汉克斯,那这样的故事又该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
上帝也疯狂观后感:文明
《上帝也疯狂》是个挺好玩的电影,基本处在石器时代(这个词用在布须曼人身上还不大准确,他们生活的沙漠里面没有啥石头,只有点木头)的土著人,成天乐天知命的活在大漠桃花源里面,外面怎么富裕或者是怎么贫穷都跟他们没啥关系。突然有一天有个闲着没事的飞行员“叭”把一个可口可乐瓶子扔给了他们,于是那个叫“凯”的土著人可高兴了,这是上帝的大礼啊!没别的东西比这个玩意儿更硬了,可以搓蛇皮敲木头还可以吹出点声音啥的,可是这个好东西好是好,却——催发出了这个原始共产主义社会里的私有制根源,大伙都想用,可瓶子只有一个,凯哥很生气,他也得用啊,大家就因为这个干起来了,不和谐了。
凯倒是一个原始共产主义好战士,觉得这个玩意儿不是啥好东西,是上帝给他们的不祥之物,坚决要扔掉,先埋到地里,叫土狼给刨出来了,没法子,凯索性去寻找“世界之尽头”去解决私有化的害人精去了。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外面有“又丑又白”的女老师汤普森小姐,外面有会“收集肥料”开破吉普的搞笑博士,外面有懂布须曼话的“白毛神”修车师傅,哦,最重要的一点,外面还有一开枪干掉半个政府的恐怖分子,所有的这些,对于凯来讲都是神仙般的存在,神仙的生活不比布须曼凡人,要泡妹子,开破车和搞得教室叮当响是不行的,因为一点小破事搞得大博士跟流氓似的是不行的,要开车,把车挂到树上也是不行的,与洪荒状态的布须曼人相比,文明社会有点可笑。
最重要的一点是,来到外面的世界的凯哥完全没有私有财产的概念,打死一只牧民的羊,还要邀请牧民家的小孩吃烤羊肉,结果——上法庭了,法庭对于他来讲完全是个不知是何物的劳什子,再穿上那件劳什子汗衫,再接受那个劳什子的审判,再进那个劳什子的监牢,哎,堂堂布须曼男子汉,居然成了1980年出生的小婴儿,整个世界都劳什子了!凯哥怕得要命,连东西都不想吃,好在世上还有好心人,大博士救了他出来。
全篇最大量的亮点就在于从恐怖分子手里解救人质这一段,大博士利用自己的智慧,凯利用自己的特技显示了他们都不是吃干饭的,但是……真正逞英雄的,却是那个开狩猎车的小资,好在编导似乎不愿意让我们感受到文明社会太糟糕,连一群洪荒时代的人们都比不上,最后还是让大博士和汤美女团圆了,但对于凯,这一切与他无关,他只是要-处理掉那个上帝给他们的麻烦,那个倒霉催的瓶子,好在他也找到了他想象中的世界尽头,一切都大团圆了。
两个几乎无交集的社会这样碰过了头,好在结果万事大吉,没出现啥太大的文明病问题,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编导还是希望我们生活简单一些的吧,他也许会成为老庄的信徒,可如果真要绝圣弃智,我估计——还是把我们这个世界的瓶子,以及一切私有财产消灭掉吧,可惜,这种恐怖的实验,已经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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