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只小狗,我非常喜欢它。它今年九岁,名字叫乐乐。乐乐的毛是雪白雪白的,两只大眼睛亮晶晶的,像黑玛瑙一样。乐乐最特别的地方就是那条又细又长的尾巴,上面还扎着一个蝴蝶结呢?
每次我去上学,它都会对着我摇摇尾巴,别提多讨人喜欢。就这样我每个星期都会给它 吃一、两根火腿肠。
记得有一次,我带着两根火腿肠走到乐乐的窝旁边。我拿着火腿肠在乐乐眼前晃来晃去。乐乐见了就急忙摇起尾巴 ,好像在说:“快,快,快给我吃呀。”但我可不答应。乐乐见我不给它,它就使出了前几天才学的功夫——“猛虎扑”。一下子就抢走了一根火腿肠。我一看气坏了,就把另一根火腿肠放在妈妈的皮大衣下面。乐乐又开始找新的目标了,找了好一会儿,它还是没有找到。就使出了它的老功夫——“恭喜恭喜”。只见乐乐前脚一蹬后脚一站,再用前脚做成“恭喜恭喜”的样子。我看了笑呵呵地说:“好了,好了,我给你吃吧!”我一扔,乐乐一跳就把火腿肠叼进窝里去了。
我喜欢乐乐,更喜欢它那副可爱又调皮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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