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表哥。
高挑的个头,小麦色的皮肤,坏坏的,常穿紧身的黑色牛仔,爱耍酷。
可惜,他的成绩并不是很好,头脑异常灵敏聪慧,却都浪费在了篮球和上,因此被公认为我们家里的“反面教材”。说实话,我对“不务正业”的“史”毫无,更懒得听大人们的古板说教,照样和他玩得火热。嘿,我这老哥,虽然学习不顶尖,但是人格魅力却是无人能敌的哦。
从我记事起,老哥就如影相随了。因为姨妈对我疼爱有加,常常带我去家小宿几日,久了,我和老哥变得不分你我。记忆中的老哥,总是黑黑软软的头发,穿着嫩绿色的小衬衫,棕灰色的小短裤。一听到楼道里有我蹦蹦跳跳的脚步声,小小的他便光着脚,迫不及待地从玩具堆里跑出来,“哗啦”一声打开厚重的铁门,超级热情地大叫:“!”每次我看到他那亮闪闪的眼神,就觉得特别满足,陡然间一身好心情。
老哥很,从小就是个典型的“运动型”男生,篮球、排球、羽毛球、游泳样样精通。而我哩,是个名副其实的“宅女”,搭上老哥这么个玩伴,真可谓水火不容,苦不堪言啊。烈日炎炎的,他塞来一根冰棍作为贿赂,便不由分说地把我“定”在了自行车上,风风火火一路飙到了体育场:“走,给哥当陪练去!”他一边熟练地转着篮球,一边“蛮不讲理”地拽着我,向球场走去。还有一阵子,老哥又迷上了羽毛球,于是乎我的“噩梦”如约而至,每天早上都要在睡眼朦胧中,被他拖到楼下,直到打得精神抖擞,一身臭汗才被放回家。虽然很难熬,但是我却在老哥的“魔鬼训练”下,练就了一身“猛男气概”,一度迷恋《灌篮高手》和《四驱兄弟》的“光荣旧事”,曾让许多人大跌眼镜。现在想来,我还挺怀念那段苦乐交织,纯真烂漫的时光。
时光在流逝,我们俩也在。
初中的,我在少年宫学习拉丁舞。穿着紧身短裙,金色的高跟鞋,在落地而又明亮的镜子前,我随着音乐从容自在地迈动着舞步。训练结束时,我在等候室里意外地撞见了老哥。“姨妈让我来接你,今天到我们家狂欢。”他有些笨拙地叠着我的训练服,一边故作镇定地解释道。坐在车后座上,的闹市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可是,一向健谈的老哥却只顾埋头蹬车,沉默不语。“哥,你怎么不说话?”我满腹狐疑。“嗯。”老哥清了清嗓子,挺真诚地答道:“我在想,当年的黄毛丫头长大了。”
是的,我们都长大了。他不再顽皮地捏我的脸蛋,我也很少挠乱他的头发。彼此的言笑中,也少了一份粘稠的亲热,多了一丝成熟的稳重。这些变化那么悄然,又那么自然。可是,我们俩,依旧是最铁是“哥们儿”。
清晰地记得两年前的那个夜晚。我们俩参观完,坐在规程的大巴上。灰黑色的夜幕,远处点点的灯火,再加上车里柔和哀伤的音乐,所有的一切都营造了一种温馨感人的气氛。我和老哥,深深地沉醉其中,我们聊父母,聊,聊,聊,真可谓促膝谈心,畅所欲言。我知道,昔日幼稚单纯的“玩伴之情”,正在岁月的沉淀中,渐渐转变为相伴相依、血溶于水的“挚友之情”。而这的一切,才刚刚开始。
现在,我正在高一的战壕里艰苦,老哥更是肩负重任,即将面临意义非凡的高考。我们的,沉重而又忙碌,几乎无暇联系彼此。前几天,抽空通了个电话,当老哥疲乏而又熟悉的声音,在听筒的那一头响起时,没来由的,我猛然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我们俩,相依相伴,风风雨雨,一路走过。这种情,无关,却更为深厚,更为诚挚,年复一年中日久弥新。
“皎洁的月光下,我在深深地思念着你。那边的你,是否会心有灵犀……”
今夜无月。我站在阳台上,轻轻推开窗子,看那满天繁星,禁不住低声吟唱起歌来,音符上跳跃的满是温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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