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关于十月初一“寒衣节”作文
每年农历十月初一,谓之“十月朝”,又称“祭祖节”。为送寒衣节。亦称冥阴节,这一天,特别注重祭奠先亡之人,谓之送寒衣。与春季的清明节,秋季的中元节,并称为一年之中的三大“鬼节”。为免先人们在阴曹地府挨冷受冻,这一天,人们要焚烧五色纸,为其送去御寒的衣物,并连带着给孤魂野鬼送温暖。十月一,烧寒衣,寄托着今人对故人的.怀念,承载着生者对逝者的悲悯。同时,这一天也标志着严冬的到来,所以也是父母爱人等为所关心的人送御寒衣物的日子。
早在周朝时,农历十月初一是腊祭日,这天要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礼记.月令》中描述了周代腊祭的情形:以猎物为祭品,天子在社坛上祭祀日月星辰众神,在门闾内祭祀五代祖先,同时慰劳农人,颁布新的作息制度。
《诗经.豳风.七月》曾提到“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意思是说从九月开始天逐渐要冷了。人们该添置御寒的衣裳了,因此十月初一[1]?又俗称授衣节。故前代授衣多在夏历九月,日期不确定。
《唐大诏令集》卷77。唐玄宗天宝二年八月制曰:“禋祀者,所以展诚敬之心,荐新者,所以申霜露之思。是知先王制礼,盖缘情而感时。……自流火届期,商风改律,载深追远,感物增怀,且诗著授衣,令存休浣,在于臣子,犹及恩私,恭事园陵,未标典式。自今以后,每至九月一日,荐衣于寝陵,贻范千载,庶展孝思。且仲夏端午,事无典实,传之浅俗,遂乃移风,况乎以孝道,人因亲设教,感游衣于汉纪,成献报于礼文,宣示庶僚,令知朕意。”这一诏令直接影响到民间拜墓送衣的习俗。由于十月方入冬,九月稍嫌早,这一习俗在宋代便推移到十月朔日。
宋代十月朔的习俗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授衣、祭祀和开炉。吕希哲《岁时杂记》载:“十月朔,京师将校禁卫以上,并赐锦袍。皆服之以谢。……边防大帅、都漕、正任侯,皆赐锦袍。旧河北、陕西、河东转运使副无此赐。祖宗朝,有人自陈,乃赐衣袄。诸军将校皆赐锦袍。”(←授衣)(祭祀→)据《东京梦华录》记载,东京汴梁九月“下旬即卖冥衣、靴鞋、席帽、衣段,以十月朔日烧戏故也”,至“十月一日”,则“士庶皆出城飨坟,禁中车马出道者院及西京朝陵。宗室车马,亦如寒食节”《梦粱录》记南宋临安也是“士庶以十月节出郊扫松,祭祀坟茔。内庭车马,差宗室南班往攒宫行朝陵礼”。《河南程式遗书》云:“拜坟则十月一日拜之,感霜露也。”宋人祀先用“绵球楮衣”,后世称之为“寒衣”,宋人尚无此称。[2]?
明代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春场》有当时寒衣节的详细记载:“十月一日,纸肆裁纸五色,作男女衣,长尺有咫,曰寒衣,有疏印缄,识其姓字辈行,如寄书然。家家修具夜奠,呼而焚之其门,曰送寒衣。新丧,白纸为之,曰新鬼不敢衣彩也。送白衣者哭,女声十九,男声十一。”
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送寒衣》上有清代寒衣节的情形:“十月朔……士民家祭祖扫墓,如中元仪。晚夕缄书冥楮,加以五色彩帛作成冠带衣履,于门外奠而焚之,曰送寒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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