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通顺的基本要求:主要是指写作语言的规范、准确、连贯和得体。
1、言规范。在写作中,要符合语言规范的要求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用词要体会词义的轻重、词语适用范围的大小、词语的感情色彩,不能随自己心意生造词语;二是句子不能有成分残缺、搭配不当和误用关联词语等毛病;三是除了在记叙性文章中为了描写风土人情的需要可以适当使用方言、俚语外,一般不使用方言俚语。
2、语言准确
要符合语言准确的要求就要注意有些问题有些看法要表达得十分准确才行。“我认为”“大家都这样看”“一部分或者说是一小部分人的不良行为”“从全局看是好的”“这只是一个人或少部分人的看法”“不是有不少人这样去干吗?”“我愿意这样”等等,是全称还是特称,一定要搞清楚,千万不要以偏概全,以个别人的不良行为加到全体人员身上。有些说法还需要婉转。如:“发牢骚,是人们将内心积压的意见、见解、看法说出来,虽然有时态度或形式有些不太合适,但终究是一些真实的意见,当然里面不免有些偏激的成分,但是我们干部一定要认真地对待啊!”这段文字,考生掌握的分寸就比较好,“有些不太合适”,“里面不免有些偏激的成分”,两个“有些”马上界定了牢骚的特点,使人们更清楚地认识到了“牢骚”的弊端。这正是语言“准确”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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