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兰州女杨丽娟疯狂追星的新闻频频见于各种媒体。为了和自己心中的偶像见面不惜中断学业,十多年来,杨丽娟一门心思追随自己的偶像,直至自己心爱的老父为了成全女儿的心愿,以结束生命的残酷方式问罪于女儿的偶像。
其实,对于每个年轻人来说,在成长的过程中,心灵深处总会有自己的偶像,就像我们小时候写过的命题作文——“我长大了想……”,这种理想源于现实中某个崇拜的人物,或英雄、或伟人、或明星……或者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职业。稍具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孩子的成长期里,这种崇拜不但具有盲目性,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大极易转移。如果合理疏导,这种存在于潜意识里的崇拜都会自消自灭的。
也许,从媒体人到每一个看到这条消息的受众都在谴责杨丽娟的疯狂和不孝,都在声讨是她的过激行为逼死了父亲。杨父固然是可悲的,但是,他的死却是自己一手造成,是他把自己送上了一条不归路,害了自己,害了女儿,更害了自己的家人。
小时候的杨丽娟也许和我们一样,在做梦的年龄里,充满幻想,充满期待,对自己喜欢的偶像更是崇拜不已。如果在她当初流露虚幻梦境的时候,她的父亲能够正确引导,给女儿讲清理想与现实的距离,教导她如何把握偶像崇拜的尺度和分寸的话,也许她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然而,她的父亲却背离了一个长辈教育的责任,朝着相反的方向越行越远,直至,魂丧大海。
报载,1994年,从杨丽娟在梦中梦见这位偶像开始,便开始了长达13年的追星生涯。她的父亲——一位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却忽视了对女儿的正确引导与教育,在13年的时间里,只是一味想方设法去满足女儿的意愿,而疏于对女儿起到教育的责任。为了“爱”女儿,他卖掉了全家人的房子,甚至想卖肾帮女儿圆梦。留下的遗书里,除了对那位偶像充满谴责以外,还有对女儿13年来“矢志不渝”却难梦圆的遗憾。悲哉,可怜的老人!
行文至此,我猛然想起不久前看到的一篇文章。说是北京通州燃佛舍塔边有一株奇榆,树高四米,其干略显扭曲……“(此树)屹立于塔顶290余载,1987年修缮塔刹时将其精心移植于地上。未移之前其高3点7米,冠径达4点2米,胸径17厘米,近300年树龄。若长在平地,必具三人合抱之状”。追星女杨丽娟的人生轨迹不也和这奇榆有相似之处么?尽管多年来,人们精心呵护,喜欢有加,然而,处在这样一个生长环境里的榆树,却变成了一个有着扭曲心灵和内心世界的奇树。想到此,我的心情为之沉重起来:父母为孩子造就了生长的环境,是孩子生长最需要的土壤,一个在扭曲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孩子是很难有一个健康的心灵的。杨父是爱女儿的,只可惜,他的爱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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