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经历了15个春秋,踩过了15个音符,每一个音符,都是展现我风采的标志。
我喜欢听歌,也爱好唱歌,总之二者缺一不可。我每学一首歌,我都会带着不同的情感去哼唱,回忆过去,领悟人生。
听听,那是卡朋特的声音,美妙的歌喉,动听的旋律。《Yesterday Once Move》是我的最爱,这首歌写得是回忆,每当我哼唱起这首歌时,我都会回忆起我在同学面前唱起一首首经典老歌,我很喜欢听到同学们给我的掌声,很喜欢得到掌声时的感觉。我还会回忆起曾经在上物理电学时与同学合作拼电路,帮助同学纠正电路中的错误时同学对我的认可,还有那一张张纯洁安静的笑脸,我也高兴得笑了,阳光洒进窗内,正得很美,很好,很艳丽。
我可展现的最大风采就是歌唱,我还曾经与朋友在草地上望着天空中飞过的小鸟,高兴得大唱,那种自由而美好的情景是我永远也忘不了的。
如今事隔多年,我仍然每天在那里学习着一首首新歌,为了就是让更多的人与我在音乐中共同分享着快乐,让我的风采也可以慢慢被人领略与认可。
我不是要故意展现风采让大家羡慕我,而是在展现风采的同时让更多的人认识我,并与我一起,在展现风采的机会中磨炼出自己的自信与快乐,如同沙粒在蚌壳中经磨炼才能出珍珠一样。
少年风采,是一双让我飞向更远的翅膀,并且是坚硬且有着15个不同音符的翅膀,它带我飞向更远,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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