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残游记》是清末刘鹗以“鸿都百炼生”为笔名写的一部章回体小说。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认为它“叙景状物,时有可观”,“而攻击官吏处亦多”,把它列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之一。《老残游记》这部小说是由《初集》二十回、《续集》九回和《残稿》约一回叁部分组成的,小说以一个摇串铃的走方郎中老残为主人公,记敍了他游歷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这部小说,总的来说,在以下四个方面比较突出:
(一)通过对酷吏的描写,谴责了封建官吏残忍的罪恶行径
1.“清官”玉贤。玉贤是北京曹州府的知府,号称“路不拾遗”,而这“美誉”的背后却是乱杀无辜、冤案累累。他不择手段,陷害良民,赛过活阎王,此人在任不到一年站笼里就站死了2000多人,其中“大约十分中九分是良民”。于朝栋一家四口死于强盗栽赃,小杂货店王掌柜之子因直言而遭祸,马村集车店掌柜的妹夫惨遭捕快陷害,等等,都是在玉贤的血腥统治之下,死于非命,而老百姓只能忍气吞声,甚至还得含着泪称他为“清官”“好官”,都是因为不能忍受他的淫威统治,由此而达到路不拾遗的情形,但是此“路不拾遗”不同于古时的路不拾遗,小说中也记述到“大凡酷吏的统治,外面都是好看的”,路不拾遗就极具了讽刺意味。
2.“能吏”刚弼。正如他的名字一样,他过于刚愎自用了。一向以清廉自命,主观武断,刚愎自用。他审理13人命案,既不认真研究案情,也不深入查访瞭解,就凭自己的主观臆断就认定是魏氏父女所为,而且一意孤行,乱用重刑,将魏氏父女屈打成招,用时摆出一副清官的面目,将魏家向他说情行贿的银票当成罪证,自以为不要钱,不问青红皂白,任意去做,总觉得天下都是小人,只有他一个人是君子,所以就可以为所欲为,刚愎自用,在他的淫威下,很多老百姓遭了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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