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力斯·凯撒》作于1601年,莎士比亚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完成《第十二夜》这部无忧无虑的戏剧之后,几乎是紧接着,莎士比亚写出了《裘力斯·凯撒》和《哈姆雷特》。哈姆雷特的一句话表达出了这两部剧共同的主题: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先前为我们每一个人所无意识地拥有的对人类生活的合理性和可理解性的信仰破灭了,必须寻找新的信仰,否则生活便会成为酷刑。《裘力斯·凯撒》便是一个找寻者的第一次试验,他已不能忍受,需要这个问题的答案立即出现。而普鲁塔克似乎是一个解:一个道德家,深信道德是全权的、万能的,凡人只需信守责任,便能在任何生活变故中得到安慰。即,一个人只要自己不做不公正者,就能忍受无论怎样的不公正。
普鲁塔克的道德是纯洁的,却并非自律的。他的道德是宗教的道德,不公正者必遭神谴。而17世纪的莎士比亚尽管把道德与宗教完全分开,但却并未放弃宗教思想,即,这个无形的上帝,可以享有贡品,甚至是人类这样的贡品。
作为一个道德家的高尚的勃鲁托斯,即杀害凯撒的凶手,最适合用来证明这一思想。勃鲁托斯也是有哲学的,他教人正视任何灾难,并且敢于承受一切偶然的不幸。这种哲学,以神权为依据,无数次要求勃鲁托斯做出牺牲。在凯撒和庞贝厮杀时,他选择站在杀死自己父亲的庞贝一边,因为他认为庞贝的事业是正义的。当凯撒开始对那古老的自由构成威胁时,他选择便选择把凯撒——自己的恩人和朋友,献祭给道德。
被献祭给道德的,不是一个人,而是许多人,不是随便什么人,而是自己最亲近,最钟爱的人……如果问:道德要这些祭品究竟有什么用呢?而道德的立足点却似乎是高于这样的问题的,即:不需要理由,这是我的意志。
勃鲁托斯往往被批判为“不实际的理想家”,但是这所有的谴责所应当针对的,不是勃鲁托斯,而是道德本身。勃鲁托斯刺杀凯撒,并不是出于任何利己的动机,也不掺杂任何目的——不含任何幸福论的因素,而仅仅是为了履行道德指责的要求。他甚至没有一句质疑,一句抱怨——任何抱怨都意味着对道德的不信任甚至是谴责。勃鲁托斯有责任认为自己有着幸福的命运,因为刺杀凯撒意味着成为道德的选民。
莎士比亚并非对已然消逝的罗马抱有任何希望,他只是需要在生活中寻找到某种最高本质,在绝望和无望的时刻来支撑一个正在堕落的人……他被要求献祭,于是他想要弄清,他的祭品将被奉献给谁。他该如何为勃鲁托斯辩解,处于不幸和挫折中的勃鲁托斯,要比幸运的凯撒更高,更正确,更值得尊重?
“道德是正确的,献身于道德的人也是正确的。所以最大的幸福不属于凯撒,而属于勃鲁托斯们。需要的只是始终不渝,只是不怕牺牲,相信最高的遗训——其余一切都会迎刃而解,而受难者终将得救。”——而这是否是一个骗局?
勃鲁托斯按照命运的要求做了,而这一切的不幸换来的只是一句宣告:“这是一个汉子!”这种麻木不仁的奖赏,就是道德所能还报的一切?不,比这还糟——就连勃鲁托斯本人,在最后时刻,也失去了继续服务的兴致,拒绝了那一最高的“绝对幸福”。
剧中的其他人物——凯撒,是一个几乎漫画化的人物;而安东尼,则是一个杰出的、无与伦比的野兽标本,比凯撒更加远离道德自律;勃鲁托斯的可怜的伴侣鲍西亚,在任何方面都没有过失,却被永不餍足的道德吞噬了;另外还有一个具有多侧面的剧中人,轻信的、善变的、忘恩负义的、残酷的民众。得胜的既然是正义,那么罗马何妨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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