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读《0—3岁孩子的正面管教——影响孩子一生的头三年》这本书后,我将其操作特点概括为四项:无表扬,不惩罚,有鼓励,设界限。人们常常把表扬和鼓励混为一谈。正面管教则建议父母可鼓励,但不要表扬孩子。这涉及到一个重要概念,即“自我价值感”。本书第2章指出:“真正的自我价值感并不是来源于被爱、一大堆好东西,而是来自于拥有能给孩子带来处理生活中的起伏和失望的能力感和适应能力的技能。”表扬会让孩子把关注点从完成事情本身的成就感转移到他人的评价上。但生活是残酷的,不会永远有啦啦队跟在孩子身边。鼓励则是具有针对性的,只针对孩子的行为提出肯定。不惩罚,则是源于对孩子大脑及生理发育特点、阶段性的了解。
非常小的孩子,大脑尚在发育,对事情前因后果的理解力和经验都很缺乏,尚未有成熟的判断力和预见力,往往会做出一些令大人头疼的行为。正面管教对此提出了一个“发展适应性”的概念,认为孩子不应因为其年龄而对应的行为而受到惩罚,这会打击孩子探索世界的热情。惩罚只会取得短期效果,久而久之,甚至会让孩子养成自卑、懦弱的性格。然而,孩子的行为也必须有界限,这不仅是为了让孩子能适应社会规则,更是为了孩子自身的安全。孩子需要反复尝试才能确认界限。正如本书第4章指出的:“任何一个有自尊的孩子都会感觉必须迫近你设定的界限,并且会时常对它们进行试探,只是为了确信那些界限是不可动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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