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开岭说:“生命的来意也许即为晒晒太阳。”想来,正是那束阳光,使我爱上读书。
追溯爱的源头,是在自家小院。小时,我便喜爱阳光,最喜爱躺在竹椅上,捧一本《安徒生童话》驰然悠闲。一束束阳光透过窗棂,跳到书页上向我招手。好调皮的阳光!我暗想,并用手去抓阳光,却触碰到文学的身影。
不经意间,将文学的影子和读书的欢喜掺杂在一起,慢慢熬煮,煮成了一壶温暖的阳光,驱散心灵的荒凉。
母亲也曾是我的一束阳光,在每个美好的夜晚,母亲与我坐在一盏台灯下,细细阅读。四周静寂得很,只留下指腹摩挲书页的窸窣声,偶尔有好的句子,也会互相推荐,畅所欲言。也是从那时起,母亲台灯下认真的神情,使我爱上读书。
记忆里总是出现这样的场景:母亲与我在阳光下,小时的我还未爱上读书时,母亲便会给我讲书里面的故事,我们感受小美人鱼的凄美,丑小鸭的蜕变,为白雪公主的幸福生活而高兴,灰姑娘的努力而精彩。常常是一读一整天,抬眼便望见夕阳。那橙黄的光芒后隐匿的赤红尤为闪耀,恰似母亲眼中的光芒,让我不忍离开视线。
不知不觉中,在书的世界,日子也变得宽敞明亮。如果说,王开岭生命的意义是“晒晒太阳”,那么我生命的意义,即为读书。我仍喜爱的阳光宜人的下午,捧一本书,静坐院里,好像整个世界都窝在里头。
抬眼,此时的阳光,叮叮当当,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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