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文中最后写道。这篇文章的主题、中心难道不是这个吗?旷野和城市之间不就是这样?
人们破坏、占领了旷野,在那儿随处建造楼房。一座座高楼大厦立起以后,就形成了一个宏伟的城市,可是人们却忽略了旷野。有没有想过,这所城市脚下踩的是旷野啊!
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原本并没有城市,而是人们硬要“扒”了大自然的“皮”在大自然的“肉”上种些“毛”,来掩盖原本大自然的粗糙。人们啊,真是愚蠢!
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旷野几乎就是整个大自然,而人们就侵略了快一半,但是人们永远不可能战胜旷野,因为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善待它就是善待我们自己。
旷野被我们霸占,而等到旷野一下子“反扑”的时候,人们就一筹莫展,没办法嘞!
保护大自然,更要保护好它的肌肤—旷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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