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现代社会中,城市马路不仅仅是人和物位置移动的通道,同时也是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明程度的检验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孩子们从小就接受交通知识的教育,每个人也严格按照交规出行。例如,在德国,交通管理部门经常组织学龄前儿童举行交通知识大奖赛。德国的街道上,最引人注目的是大街小巷的红绿灯,大的十字路口的红绿灯都是自动装置,中小路口有指示先行或后行的交通牌。在学校、幼儿园或孩子集中的地区,路牌上会印有小孩的图案,提醒司机注意。瑞典的交通规则也是以人为先,行人第一。马路上的信号灯在离地面两米处,与行人的目光高度持平,且周围不准立广告牌或栽树,以避免遮盖信号灯。
在我国,虽然也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但相比较其他国家做得还远远不够。每天,马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自行车、车辆比比皆是。如,非机动车遇红灯时越线、在车道上逆行、违法载人载物,行人不走人行道、任意跨越护栏、乱穿机动车道等。有的时候我过马路,经常会看见红灯时行人无视信号灯闯红灯,或者绿灯时汽车利用交叉路口时间差不顾过马路的行人加速冲过去等情况。没有信号灯的时候更甚。我国交通法规明确规定:“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在现实生活中,有交通信号的路口还好一些,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根本就是一片混乱的景象,车水马龙,互不相让。在我们这个现代社会中,车辆依法行车,行人依法行路,是交通文明的一部分。
另外,交通警察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也是交通文明的另一部分。这两部分在奥运会期间以及之后均“展现”在马路上,才能构成完整的交通文明。为了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提高人民的交通文明素质,天津市特提出了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四知”和交通文明“四让”。四知是:一知主题,即迎奥运,建首善,创和谐交通环境;二知内容,即整顿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三知目标,即车不越线、人不乱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四知规范,即行使规范、停车规范、设施规范、占路规范。四让是:人让人让出一片温情,人让人让出一片秩序,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车让车让出一片理解。
我认为天津制定这个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四知”和交通文明“四让”的目的就是,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当然对于交通文明习惯和素质的培养,应该从每个人做起,特别是作为一名处于弱势地位的行人,更应该引起注意。因此,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以人为本,从我做起,加强“交通文明”意识教育,才能真正的使其得到改进,才能真正的实现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四知”和交通文明“四让”,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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