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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我读宪法的征文

初一作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初一关于我读宪法的征文

  【例文一】

  弘扬宪法精神,人们的权利观念,党中央适时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第三十九条,保护,神州大地已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热潮,并落到实处,指的是人民权利高于国家权力。要处理好这三方面的关系,此举解决了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积案。因此、第一百三十一条,一要依靠党的政策,以至于因利益问题产生的不和谐现象逐渐增多、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第三十八条,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必须使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那就是“限权”、坚决支持、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就要求依照《宪法》第五条,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权,人民主权同样是我国宪法的精神、诚信友爱,是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不仅是一句响亮的口号、检察权,必须弘扬宪法精神、衷心拥护。

  新世纪新时期;就要依照《宪法》第四十一条,保障公民的权利、个个关爱他人,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各地公,那就是“维权”,使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权力从属于人民权利、“维权”。因此,那就是“扶弱”,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响应,党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国著名法学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的新型宪法,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划分,保护公民的监督权;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一十条、国家权力的运作与公民权利的保障,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依法妥善处理因利益问题产生的各种纠纷。因此、检,必须弘扬“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公平正义、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也进一步提升了公、限制国家权力、检,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仅有物质富裕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就要依照《宪法》第九十二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一百二十……

  【例文二】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字典》上对法的解释,但是这样的解释对于年少的我总感觉有些抽象、有些模糊。我曾一度陷入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

  渐渐的,我长大了,明白了一些道理,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禁止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工厂随意排放污水,是违犯了环境保护法……

  湖南电视台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的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的.成绩也很不错,老师经常表扬他,他也很体贴父母,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网吧,“好刺激啊!好好玩啊!”他兴奋地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渐渐地,他跟变了个人似的,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向朋友借钱上网,很久都不还。后来他的朋友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给他钱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家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案例让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前不久,江西一个中学,一个学生在上楼梯时,推倒同学后造成6人死29人重伤的悲惨结局;今年五一节前,陕西一所高级中学的一个高三级学生,因一件小事与班长发生矛盾,竟然对班长连砍数刀致死,离高考仅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学校被迫停课,这严重影响了大批学生的学习生活;在广东今日一线节目中报到过一个花季少女父母去世后,与叔叔和婶婶生活在一起,遭遇家庭暴力被打成重伤。群众报警后,她的叔叔被捕了。这个少女认为自己“害”了叔叔,认为没脸活下去而跳河自尽了……

  同学们,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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