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描写春天的作文1400字 篇1
春暖花开,遍地五彩缤纷,天气和明,蓝天上飘着朵朵白云。田野上嫩一嫩的鹅黄埋没了大地,极像是一张张不规则的黄|色地毯。柔和的陽光抚一慰着它,秀绿的麦畦与它交相辉映。我想,这花丛里必定有数也数不清的忙碌着的蜜蜂吧!于是,我快步走近那黄花丛,顿时,一缕缕清风中夹杂着辣鼻的香气,沁人心脾。我仔细地一瞧,“呀!”果真在我眼前有一只小蜜蜂,它正在花一蕊上轻巧地采着花一蜜和花粉。我不禁地问这个“溶化的作家”是在博采众芳创作什么巨著呢?我抬头一望,远远近近还有来往着的蜜蜂。真可谓:“不论平地与尖山,无限风光尽被占。”
蜜蜂确实是辛苦的。它们的一切都得靠自己白手起家,用自己的高超技艺修造六边形蜂巢。难怪人们称它们为,“精明的建筑师”。它们酿造的蜜对人类有极大的益处,然而,这些小生灵的生命却像蜉蝣一样短。工蜂最多能活上 7-8个月;有许多更可怜仅活1-2月。根据西德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有关部门统计:蜜蜂酿造一公斤蜜,必须进行相当于六次的环球飞行,时间为一年零三月,飞扑近七百万朵花。因此蜜蜂在最忙的花期,它们早晨3-4点就开始采蜜,许多工蜂往往飞在中途就力竭而死了。真是,“春蚕到死丝方尽”啊!甜蜜,居然是以生命为代价的。然而,令人悲哀的却是“采得百花成蜜后,不知辛苦为谁甜。”更令人惋惜的是,人们仅懂得吃蜜的甜蜜,不堪理解酿蜜的辛苦。而养蜂人居然用它们的生命的全部价值去换取了金钱!
蜜蜂与人类的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在《诗经.周颂.小瑟》中就有“莫于栟蜂,自求辛螫”的话,是说蜂能螫人。蜜蜂只是在它们误以为你要伤害它们时才螫人的,这一螫,就会耗尽它们的生命。它们对天敌的不屈不挠,勇于反抗的精神,尽管是以生命的牺牲为代价,也是可歌可敬的。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已经用蜂蜜作为纪念品了,以增进友谊,表示对幸福的祝愿。封建贵族间还以蜂蜜作为礼品,可见,在当时蜂蜜就被人们普遍视为珍品了。在美国的一些地区的婚礼庆祝仪式上也喝蜂蜜酒,成为了一个传统的节日。古代的匈奴王—阿提拉就是痛饮蜜酒死于结婚仪式上的。我国人工养蜂很早,最迟始于汉代。据晋皇甫谧的《高仕传》记载,东汉的延熹年间(公元158-167),有一个叫姜岐的隐士,以养蜂为生,积累了一套养蜂的管理经验,他的养蜂技艺一直被人们借鉴。据说那时有许多不耻相师的人从各地来向他请教,他也从不保守,而且诲人不倦地传授经验,他的这种态度也是可嘉的。我想,我们的时代也需要有千千万万个“当代姜岐”呢?
蜂蜜对人类有极大的益处。大约在公元一、二世纪蜂蜜就于用治疗疾病。早在秦汉的《神农本草经》中说蜂蜜“和百药,久服强志轻身,不老延年。”在1700年前人们已经用它来浸渍食物,《三国志孙亮传》就提到“蜜渍梅,”早已是我国的特产。宋代有关资料记载“蜂蜜而今酿新酒,胜似金丹万倍强”。清代时逸人在《中国药物学》中说,蜂蜜含有葡萄糖、蔗糖、果糖。有安五脏、益气、補诸虚不适、润肺肠、生津、解毒等功效。近代医学还查明,蜂蜜不含脂肪,对心脏一病、高血压等疾病有良好的疗效。蜂王浆还是一种抗癌素。被李时珍称为“十一税”的蜂蜜,近年我国出口6万吨左右,换得外汇5000多万元,占世界蜂蜜出口量总量的三分之一,超出蜂蜜主要出口国—墨西哥和阿根廷,跃居世界第一。时代需要工蜂,更需要工蜂的精神!
在蜜蜂王国里,工蜂为数最多,它们整天忙碌,别无他求;雄蜂是“王国”里的雄性公民,它们管交一配;蜂王则是所有“公民”的母亲。在“王国”里,工蜂之间有很强的合作精神;不管谁饿了,只要向同伴伸出“吻”来,对方就会慷慨地把自己蜜囊里的蜜分给它们,即使在遭到穴荒,它们也不相互争斗。但是,如果遇到外来入侵者,它们就一团一结一致毫不留情地斗争。我观察到它们把大胡蜂一团一团一围住,把它刺死的情景,它们有勇有谋,自然加深了对蜜蜂的善良而不软弱的性格的理解。在花期,尽管它们周围有无数的同伴死去,它们还是来来往往,忙忙碌碌地继续完成它们的“甜蜜的事业”。我觉得,它们并非对死去的同伴不悲恸,而是用自己的丰收来作为祭礼吧!正因为蜜蜂王国的每一个都有不辞辛苦为他人酿造甜蜜的思想境界,才有丰收的甜蜜。我想人乃宇宙之精华,尚不如小小的蜂儿,且不居之下矣!
我赞美蜜蜂,我更赞美工蜂,用自己的整个生命为它人酿造甜蜜。我多想继续在这田野里聆听蜜蜂唱起的春天之歌啊!
春天描写春天的作文1400字 篇2
很快要离开这个充满难舍的情结的城市。
也就是说,很快又要坐上那种比鸽子笼大一些的城巴去火车站了。
我想:要坐车了,先去看一场雨吧,以免有太多的遗憾,太多廉价的感伤。
看雨,就要去城市中心广场,广场上有水池,喷泉,假山,荷花,还有一大群拍照的情侣。有了这些,不就是最美的一个风景?
音乐喷泉喷射而起,半空中变成了雨,再慢慢地化成了雾,一丝丝飘落下来,如灰如絮,美丽了广场的风景,装扮了我眼里寂寞的画面,最后,洒落在我蓄满眼泪的眼帘。
没有人知道,那些水雾是如何落在我心里,然后慢慢变成热泪,最后洒在半空,成了一道道晴空下的彩虹。
广场上人山人海,充满了欢声笑语,那又是另一种移动的风景,却不是我目光停滞的地方,我的视线停在这里的保利电影院,因为这里有我们曾经走过的足迹。
其实,我们都很瘦弱,我只怪自己无法在这条短短的路上踩出一行属于自己的脚印来。那样,至少不会让自己迷失在繁华的都市,热闹的街头,喧闹的人群里。
现在一样,弄得自己迷茫又纠结,尴尬得像是碰上了女朋友与别的男人亲密,让自己走留都不是。
今天的电影是《开往春天的地铁》,突然觉得很不合时宜,时值盛夏,如何时光倒流回到春天?
旁边一个文质彬彬的男子搂着一个年过五十的女人在大秀恩爱,一阵打情骂俏后,冒出一句:只有你心里有春天,就每天都是好春光,走吧,我们也去看看开往春天的地铁。
我突发奇想:既然她们如此浪漫,一定是心里春光浪漫,何不,自己也去尝试一下?
等我跟着她们的脚步爬上五楼的影视城,却被保安轰来出来,理由是:情侣专场,此春天非彼春天!
“什么道理?”我百思不得其解,挠头就问:“春天还要分对象吗?”
保安解释的头头是道:“春天对人是公平的,但是我们对春天是有分类的。”
“怎么分类?”我被弄糊涂了。
“具体怎么分,我也不好说,总之,有女人就有春天,没有女人,永远没有春天!”保安已经将我推了出去。
我这次恍然大悟:“原来,想要拥有春天,还必须先找个女人。看来,自己不是被春天遗忘了,而是被女人忽略了……”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或许,我就是那个被春天遗忘的一株小草,就像那天牧师说的:你是个被上帝遗忘的孩子,但是,你却不愿意去忘记上帝。
既然,我忘不了上帝,那我去寻找一个办法问问上帝吧。
上帝不在教堂,不在天堂,就在山顶醒世堂。
听说:一个人在高处仰望久了,便会看见上帝。
去山顶,要搭车,搭车会让我想起了你。
公交车拥挤又落伍,却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因为除了去看你,我也不知道这半年来,自己究竟做了哪一件有意义的.事。
没有人可以改变昨天,也无须去刻意改变,琢磨了半天,原来真正要改变的,只是我的心。
突然,我不想去看上帝了,准确来说,我已经看到过上帝了。
上帝只是个心里的信仰,他不是主宰万物的神。
上帝帮不了我的,明天我就要离开了,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
因为,我很排斥这个城市,当然也不会喜欢这里的上帝,还有你。
那一天,我目送你上车,而车窗里面的景象,却是令我触目惊心的一幕,你居然一上车就斜靠在他的肩膀。
我大吃一惊:难道我穿越了?还是我在做梦?
我仿佛入错了时光隧道,看看那个男人,是多么熟悉的老板,你的老板。
于是,城市的公交车就是我魔鬼记忆的神奇钥匙,它的力量不会差于哈利波特手里的魔棒。它只有朝我的头上一点,准会让我穿越,穿越到了古代。
现在,我真想穿越,穿越了,有什么不好呀?最少不会看到车里的那一幕。
突然发现自己不想带走什么,好像留下什么。在心底摸索搜寻了许久,才发现是竟然没有什么值得让我留恋。因为,自己留恋的,早就成了昨日黄花,自己迷恋的,那是自己一厢情愿的爱情。
我把太多的眼泪与失望留给了这座城市,为了能寂寞而坦然的离开,我大声对着天空喊:我要将自己当礼物送给谁?
天黑了,起风了,下雨了。
我得到了上帝的回答:若是一个人要真正走得无牵无挂,心安理得,那就把自己的心与身体送给这场雨吧!让这场雨洗涤那种被世俗污染的灵魂吧!
只有这样我的记忆才会永恒。
站在摩天大楼的屋顶,我无比神圣地将自己活生生的免费赠送给了这一场雨。
那是一种奉献还是一种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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