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件事,一件大事,最起码对于我这么一个女孩来说是一件大事,正是因为它是一件大事,所以憋在心里才不好受。
在我五年级的时候,我只是个小萝卜头,最怕的就是黑夜,尤其就是一个人走黑巷子,更是不敢。
那年,就要期末考试,老师们留的作业都翻了几番,平时做作业做到十一点是不稀奇的事情,而爸爸妈妈有每天晚上散步的习惯,那天,我和一个同学一起回家,她突然发现自己忘记带了英语书,偏巧那天最多的就是英语作业,等明天再补已经来不及了,我跟她说:“没关系,等我做完了给你送过来吧!”她感激得很,一个劲的说谢谢。
到了家里,我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英语作业,正打算给她送去书,妈妈说:“送什么呀?就考试了,哪有那个时间。不许去!”我也只好罢手,可是心里不痛快得很。
到了八点多,爸爸妈妈去散步了,我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一想起她正等着我给她送书,我心里就觉得过意不去,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去给她送书,那时我还住的平房,到她家要过好几条没路灯的马路,尽管我怕黑,但是,亏心事做不得,我一咬牙,冲过了好几条街,我跑啊跑,跑了五六分钟才到了她的家,可是,她对我说:“你许久不来,我借了别人的书。”我心里更不舒服了。
又按原路回了家,这事情再没第三个人知道,只是此后,我更有了诚信感,为了朋友,我什么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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