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好人好事事迹材料「集锦」
好人好事事迹材料记录了好心人士的光荣事迹,我们要怀着感恩之心去学习,去敬佩。
社区好人好事事迹材料【篇一】
自去年开始,城南江岸明珠小区25栋1单元处,几乎每天下午都会出现一位老人的身影。他弯着腰,手拿扫把和簸箕,从顶楼一层层清扫到底层后,还会将附近几栋楼前水泥通道上的垃圾清扫干净。一切忙好后,已是夕阳西下。他叫XXX,今年68岁,不是小区物管,也不是清洁工人,只是一位普通住户。
勤劳的他,比保洁员扫得还干净
江岸明珠小区25栋1单元共18层高,市民范女士是这里的老住户。她告诉记者,60多岁的翟老几乎每天义务帮忙打扫卫生,让小区居民很感动。
“除了雷雨天气,几乎每天都见他手持扫帚,把电梯、楼梯口和附近楼下的通道打扫得干干净净,到了晚上还会用拖把将楼道口清洁一遍”,范女士说,令她印象最深的是,今年春节时,一些喝醉酒的人常会在电梯里晕吐,已是深夜11点,翟老发现后还会拿着拖把将电梯清扫干净。在居民眼里,翟老比小区里的保洁员清扫得还干净,邻居见他打扫都会关切地和他打招呼,告诉他年纪大了,太累就别干了,可每次翟老都会笑着回答,“没事,干净了,大家住着才舒心。”
热心的他,已经扫坏了两把扫帚
近日,记者来到江岸明珠小区25栋1单元,看见了干净整洁的楼道和一尘不染的楼梯扶手。在一楼的楼道拐角处,挂着扫把、拖把和簸箕,居民说这正是翟老的“清洁工具”。
住在一楼的奚女士对翟老赞叹不已。她告诉记者,翟老还有很多“小习惯”,他总是随手捡起路边散落的垃圾袋,随手摆正乱停的车辆,随手清理绿化带处宠物的粪便……一件件举手之事,也一点一滴地温暖着邻居的心。
在小区物业管理处,提起翟老,保洁部的负责人汪自芳也竖起了大拇指。“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翟老已经扫坏了两把扫帚,前天他刚从物业处领了一把新扫帚”,汪自芳说,物业也曾劝说他不必打扫,会要求保洁员加强保洁,但是翟老仍一再坚持。
低调的他,只是希望用行动感染他人
采访中,记者得知翟老原在三山粮站工作,XX年随儿子搬进江岸明珠小区。提起义务扫地的原因时,翟老笑着说,初衷是因为自己“看不顺眼”。“有人随手乱丢烟头纸屑,有人将垃圾袋放在楼道,散落一地臭烘烘的,还有人将装潢垃圾丢在电梯里。”翟老说,小区里一个保洁员每天要负责五个单元楼道的清扫,忙不过来也很是辛苦,爱干净的他便决定管管这个“闲事”。
“一方面锻炼了身体,给保洁员分忧;另一方面也能督促居民自觉维护公共环境,”打扫卫生的同时,看到有人乱扔垃圾,翟老都会及时阻止和教育,他也渐渐得到了附近居民的信任。如今,看着单元楼的环境卫生比以前干净不少,很多住户也开始自觉维护卫生环境,翟老很是欣慰,“还是会继续扫下去,都习惯了。”
社区身边好人事迹记者打算给翟老拍张照片,他坚决不同意。“与那些见义勇为的好人相比,我做的都是小事”,翟老笑着说,他只是希望用这种默默无闻的行动感染他人,带动身边的居民自觉维护共同生活的美好家园。
社区好人好事事迹材料【篇二】
吴 ,男,1975年5月10日出生,自幼患小儿麻痹症,现担任龙门里社区残联专干。该同志自2015年5月年参加工作以来,工作上严以律己,认真负责,生活中,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在辖区居民和社区干部中享有较高的'口碑。
XX年4月30日龙门里社区开展第一届居民运动会。当天上午,前来观看参加的居民络绎不绝、人山人海。我辖区居民张某骑电瓶车前来观看比赛时将电瓶车停放在社区门前,观看结束后忘记将电瓶车骑走,第二天用车时才发现前一天忘记把电瓶车骑回家。张某觉得自己的电瓶车必丢无疑,但还是报着一线希望到社区前来寻找时发现电瓶车果然不见踪影。经多方询问后了解到原来是我社区工作人员吴 同志在值完班回家时发现该电瓶车在社区门口停放了整整一天,于是就主动把电瓶车推到社区办公室等待失主前来认领。张某了解到此事之后十分感激,并书写感谢信高度评价了吴 同志的做法。
后来吴 同志道出了自己真实的想法:当时只是看着该电瓶车在社区门口停放了一整天无人认领,当时又正在刮沙尘暴,怕失主担心,于是腿脚不好的他好不容易才把电瓶车推到社区办公室。他说 其实自己什么都没做,换了每一名工作人员都会这么做的,只是这件事让他碰到了 。是的,吴 同志做的事情虽然微不足道,甚至可以说是做了自己分内的工作,但是从这一件小小的事情就可以反映出该同志对工作的高度负责,时刻把居民的利益放在心上。作为最基层的社区来讲,我们直接面对的就是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当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在学习如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其实吴 的这种小小的举动正是我们每一名党员和工作人员应该学习和传承的。我们一直都在提倡 群众之事无小事 ,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只有转变自己的思想觉悟,把做好事当成一种自觉行动,时刻想着群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才会得到群众的肯定和认可。
社区好人好事事迹材料【篇三】
吴××,男,1975年5月10日出生,自幼患小儿麻痹症,现担任龙门里社区残联专干。该同志自2005年5月年参加工作以来,工作上严以律己,认真负责,生活中,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在辖区居民和社区干部中享有较高的口碑。
2014年4月30日龙门里社区开展第一届居民运动会。当天上午,前来观看参加的居民络绎不绝、人山人海。我辖区居民张某骑电瓶车前来观看比赛时将电瓶车停放在社区门前,观看结束后忘记将电瓶车骑走,第二天用车时才发现前一天忘记把电瓶车骑回家。张某觉得自己的电瓶车必丢无疑,但还是报着一线希望到社区前来寻找时发现电瓶车果然不见踪影。经多方询问后了解到原来是我社区工作人员吴××同志在值完班回家时发现该电瓶车在社区门口停放了整整一天,于是就主动把电瓶车推到社区办公室等待失主前来认领。张某了解到此事之后十分感激,并书写感谢信高度评价了吴××同志的做法。
后来吴××同志道出了自己真实的想法:当时只是看着该电瓶车在社区门口停放了一整天无人认领,当时又正在刮沙尘暴,怕失主担心,于是腿脚不好的他好不容易才把电瓶车推到社区办公室。他说“其实自己什么都没做,换了每一名工作人员都会这么做的,只是这件事让他碰到了”。是的,吴××同志做的事情虽然微不足道,甚至可以说是做了自己分内的工作,但是从这一件小小的事情就可以反映出该同志对工作的高度负责,时刻把居民的利益放在心上。作为最基层的社区来讲,我们直接面对的就是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当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在学习如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其实吴××的这种小小的举动正是我们每一名党员和工作人员应该学习和传承的。我们一直都在提倡“群众之事无小事”,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只有转变自己的思想觉悟,把做好事当成一种自觉行动,时刻想着群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才会得到群众的肯定和认可。
社区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像吴××这样把做好事当成一种自觉行动,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国家的文明程度将会向前迈进坚实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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