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当人,没有什么特殊、高尚的爱好,平时玩玩游戏、上上网。当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网上的各大论坛发表文章,散发文风,希望自己能在这些论坛上有一席之地。
刚开始时,在小论坛适应了一个阶段。那时,字数极少,文题老套,虽然也偶有人观看,但回帖多是骂帖,骂得我是魂魄错乱,倒地不支、吐血不止。待过些时日,心情平稳,与别人聊天时,得知他们初涉论坛时,比我还惨,于是又信心倍增,一口气冲到一中小论坛,希望讨回自己的面子。
中小论坛规模就是不一样,人数又多。经过半个月疯狂写作,虽然废了个键盘,但还是将文章发表上去了,满以为这样会一举成名,成为各个后院、小巷的名人。但令我大失所望的是,回帖仍是骂帖,轻者曰:狗屁不通云云。重者曰:此种文章竟然没有被‘斑竹’所删,而且还有人阅读,实在是世风日下。中者便不谈了
千里长嘶,伯乐难求!我鼓起勇气,冲进大论坛,发表美文一篇,并自己疯狂点击,使其阅读数雄居榜首。虽然废了个鼠标,但我仍十分愉快,仿佛空气中充满了快乐细胞,将我托起,似乎在飞突然听到几声巨响,并感到了大地的震动,像是楼下用粗壮的钝物在捣天花板。哼!这些井市之民焉能体会到我此时的感受,便继续顺着快乐漫游——我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第二天,骂帖又像洪水一样袭来,使我应接不暇——我终于明白要让文章去感染读者的道理。于是我改头换面,更名为Avenger(复仇者),挑最热门的话题、最时尚的词汇、最古怪的题目、最搞笑的内容,最前卫的词语点击浏览者有所上升且少人斥责,我终于得到了读者的承认
从此,我便在网上论坛不断发表文章。在这里混的时间长了,使我明白:失败就在你面前,你会被它击倒,也会反败为胜。一切都在于你,在于你怎样对待它。
我,喜欢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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