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莫汐雪(匿名),今年14岁了,初二的学生。我有一双小小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和一张小嘴巴,微微一笑,脸上就会出现俩个小酒窝,我还有一头长长的黑发,见的我的人都说我的头发很长,要好的朋友有的会劝我把头发剪掉,因为到夏天会很热,但我不舍得剪掉,热就热吧!
我没有固定的爱好,有时侯兴趣来了就看一会儿书,我特别喜欢看一些有趣以及一些有梦幻的书,最讨厌那些文皱皱没有童趣的书。我喜欢的书是《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朝花夕拾》、《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安徒生童话》等等的书。可能有人会说我幼稚,但对我来说,时刻保持一份天真幼稚不好吗?
除了看书,我还喜欢看电视、玩游戏、吃零食等等。因为我很少做家务活,而且也很懒,所以挂名懒虫。虽然很反感但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我本身就是这样。虽然很多次想证明我不是懒虫,但最后都是以失败告终,所一我干脆承认算了。
现在像我一样大的人大多数都有属于自己崇拜的明星,我也想和他们一样追星,但是我并没有喜欢的明星所以就放弃了。因为经常看动画片而且也因为我的性格关系,我发现我很喜欢懒洋洋,可能是同病相怜的原因我才喜欢它的吧。通过看它的资料我发觉其实它带有一份天真无邪还有一些善良,越发的喜欢它。在大家眼里他的性格以及生活习惯都是不好的,但如果仔细看,它的为人可是很不错的哦。经过长时间的探究,我想它身上的那份天真也许正是我喜欢它的真正原因吧!
这就是我!喜欢天真烂漫的事物以及拥有不定爱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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