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十分高兴。为什么呢?因为我懂得了好多交通方面的规定。
今天学校请来了吴中交警大队的郭警官。郭警官说:“我们行驶在道路上可能会遇到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遇到这些车是要主动让行,,每一秒都是生命。”是呀,万一罪犯杀了人,火烧着了人,那时多么紧急呀!以前我看见有的车见了消防车还不让,自顾自开车,从来不考虑别人。这点,我想应该要有点儿小处罚。
郭警官清了清嗓子,继续说:“单位接送职工的大型客车,在接送职工上下班时,可以借用指定的公交车专用道行驶,防止交通堵塞。”说得有道理,上学路上一直堵车,大多数是因为大巴车、货车而堵。我有一个小小的建议:如果道路宽广,是否可以给货车一个专用通道,以免堵车。
然后他又严肃地说:“夜间有路灯照明时,不得使用远光灯,但遇有雨雾等恶劣天气除外。”说得对。记得以前回家时,一辆车开着远光灯,刺得我睁不开眼,差点被车装着,吓死我了!
今天郭警官的课让我受益匪浅,我希望大家从小事做起,让苏州交通更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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