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萧元是同一个村的,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们便在一起上学了。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是我不该忘记的朋友,是对我有很大影响的朋友。
在我的印象中,萧元家的屋子以及她的服饰都足以表明她的家境并不富裕。一个书包,从一年级用到四年级,变得破烂不堪了才肯换上新的;一支钢笔,不论外表变得怎样破旧,也会坚持用下去;放学后,也决不乱买零食,除了肚子饿时买上一串年糕。当然,我并不是在说萧元的家境是多么贫寒,只是她很节约,不会乱花钱。
在我心中,她是最有资格佩戴红领巾的。这天,萧元告诉我,由于她的钢笔实在不能用了,所以得去买一支新的,想让我陪她一起去,我不假思索地答应了。课上,老师传达了学校要募捐活动的通知,让有零花钱的同学于明天将要募捐的钱带到学校。放学了,我和萧元并肩走着,她告诉我准备将买钢笔的.钱进行募捐,帮助困难儿童,让我不必陪她去了。我不解,问她:“你把钱捐给了人家,还怎么买钢笔呢?那可是你攒了好久的。”她笑了笑,说:“以后攒钱再买,不是一样吗?
在夕阳的照耀下,她胸前的红领巾显得更鲜艳了,她的品质和行为是我不该忘记的,是值得我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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