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怎样走来,一路欢笑,横跨悲伤两重天,都只是记忆如花,纷纷扬扬,散落手心,一片温暖的痕迹。记忆如此之美,值得灵魂为之粉身碎骨。我们都是拾忆者,生活就是一场戏,戏子们就在回忆和创造回忆的过程里轮回。
《誓鸟》里把回忆看作是贝壳,的确,贝壳的凄凄惨惨恩恩怨怨都蜷缩在躯壳中,以它最美的姿势封印了一段往事。是的,记忆就是曾经的故事。
“把你的那只耳机给我。”
“你还挺霸道。”
“还行,我人就挺直心肠的。”
……
我以这样强行命令的口吻展开了第一次与他的长时间交流。耳朵里充斥着当时流行的一首歌《七里香》,清香的田园初恋气息感染我每一个毛孔,是的,它也是我对初一的印象,清香、青涩。他遇见了我,我遇见了他,时间无崖的荒野里,不早不晚,不偏不倚,正中下怀。
邂逅就是冥冥之中的缘,注定是会遇见。
“喂,我家住在袁家岗。”
“什么?”
“嗯。”
“你怎么住那?”
“我怎么不能住那?”
“我家也在那附近,你住哪个小区?”
“干嘛告诉你,对我又没好处。”
“可恶……”
……
到最后,还是被我知道了,他家住我家方圆400米之内,为什么刚见到他一点都没有熟悉的感觉,面孔实在陌生,这个盗版邻居。我想。种种巧合使我们也终于唱起了情歌,青涩终究柳暗花明,淡淡的喜欢。
直到现在我这个拾忆者也会在寂寞的时候唱着属于两个人的调调《七里香》。
永远都不会再沉沦了,以为这样有依靠就够了。
记忆不过如此,一些陈旧,浮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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