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书流浪作文1000字
如果说情人与爱人终究是两个概念,那么我想书是伴我一生的情人。
记得有一次搬家,朋友犯难的问道,你东西那么多,怎么带啊,我说没关系,只要把书带上,其余的都可以暂且丢下。
两年多来,一直居无定所,搬了好多次家,唯一陪伴着的就是这些文文本本,夹杂着的还有半成品的稿件,手写的笔记。他们随我从一个“盒子”搬到另一个“盒子”,从一个陌生的环境到熟悉再告别。多少个的孤独的日子,多少个寂静的夜晚,有了他们的陪伴时间总是变得容易挨过。
我喜欢在枕边放两本书,并不是因为有阅读的习惯,只因能嗅到书香,更容易安然入睡。没有书的日子总觉得整个人像极了天上的浮云,随风荡漾无所依傍的恐慌。有些书哪怕只是偶尔翻出来嗅一下,看一眼,捧一捧,抱一抱,晒一晒,心里都是满足的、丰盈的。自高中起我莫名的生得一个怪癖,每次从外面回到家,总是喜欢把所有心爱的书翻出来,堆在床上,然后独坐在中央,并不是真的要读,只是拿出来看看,一本一本的摆放,从左手边放到右手边,直到困了不知不觉的睡去。次日还要把他们规整好放回。母亲总是看着摇了摇头,因为在她看来就这样重复了无数次无聊的事情,我却依旧乐此不疲。
我记忆中听到的第一个作家是三毛,那时候电视上播放《三毛流浪记》,姐姐就跟我介绍说有一个名叫三毛的作家,记得那会儿我还问姐姐,三毛,他也是只有三根头发吗?姐姐笑着说,那是个美丽的女作家。其实第一次读到三毛的作品是在高中的时候,至今还记忆犹新的是,读到三毛与丈夫荷西的爱情时,竟然一个人跑到操场上泪流满面的痛苦了将近两个小时。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对爱情有所期许。
印象中我所拥有的第一本读物是小学时,姐姐送我的一本刘墉先生的'作品《超越自己》,我依旧清晰的记得那段文字“马腿断了,当然还能活。但是身为一匹马,不能跑了,就算活着又有什么意义。”这段文字在自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给我无穷的力量。后来大学期间,终于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他的所有作品。
生平买的第一本书,是在高一。由于住校零用钱多了些,那是在校门口购买了梁晓声先生的作品,接下来就是三毛文集、安妮宝贝文集、张爱玲文集、周国平文集、韩寒文集、徐志摩文集、冰心文集等等,我的购书热潮开始了。我可以用买衣服的钱买书,可以用购买家用的钱买书,可以用吃饭的钱买书,可以拿出口袋里所有的钱买书。只要是遇到了喜欢的,一眼看上的,总是要想尽一切办法买回去,否则心里总是惦念着,仿佛错过了就再没有了机缘。
我于书是感激的,是喜欢的,是狂热的。在艰难的日子里,在疼痛难忍的日子里,唯有书能收纳我,慰藉我,治愈我,让我寻觅到出口,看到曙光。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这样喜欢书,犹豫你看到的我为什么还能活着。父母给予了我生命,书赋予我灵魂,唯有文字相伴,我才是完整的。
或许生命之初,我与你已经有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情愫。你淌在我记忆之端,缓缓驶来,我时常酣睡在你的怀抱里,静享一时清梦。我心因你而愉悦,生命因你而多彩。我不相信什么前世来生,只愿在今世今生与你相依相偎,也许我很快就尘埃落定,也许我永远都在飘零,但万幸的是一路有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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