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②,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
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妄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妄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注】
①缇萦(tí yíng):人名。
②意:淳于意,西汉初临淄人。
【试题】
1.解释下列加点词语:
①缇萦伤父之言( )②齐中称其廉平( )
③今坐法当刑( )
2. 读了这个故事之后,你认为缇萦是个怎样的人?
【参考答案】
1.①为……感到悲伤。 ②称赞;称道。 ③犯法;犯罪。
2.有孝心;有胆识。
【译文】
文帝四年的时候,有人上奏告发淳于意,因为犯了罪判了刑,用驿站的车马押解向西前往长安。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跟在后面哭泣。淳于意愤怒了,骂道:“生儿女不生男孩,有了紧急情况没有可以使用的人!”在这时候,小女儿缇萦为父亲的话感到悲伤,就跟随着父亲向西去。她上奏书说:“我的父亲为官,齐地的人都称赞他廉洁公正,如今犯了法,判了肉刑。我深切地悲伤处死的人不能复生,受肉刑的人不能接上肢体,即使想要改过自新,这条路也没有多少人能走过去,终究不能做到。我愿意交出自身,做官府的奴婢,用来赎父亲的肉刑之罪,使他能够改变品行,自己重新做人。
【说明】
缇萦是西汉王朝(公元前206至公元8年)时代的人。她住在山东。她的毅力和勇气,不但使父亲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汉文帝深受感动。因而废除这种残酷的肉刑。缇萦是淳于意五个女儿当中最小的一个。淳于意从前当过官,后来弃官行医,救死扶伤,深受民间尊敬。人们从四面八方,长途跋涉,找他求医。淳于意精于医术,替人医病,差不多治一个好一个。
由于缇萦的仗义执言,犯人就不必受刺字,割鼻或砍肢之苦,对推动古代刑罚由野蛮走向相对宽缓人道作出了贡献,在历史上被广为传颂。 她不怕千辛万苦,为父申冤的孝心,使她成为孝道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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