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指南
赣南师范大学(Ganna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赣南师大”,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赣州市,是一所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江西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赣南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学校概况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赣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江西省“十三五”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201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设有15个教学学院,有涵盖10个学科门类的7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一流专业4个、省品牌专业14个、省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8个),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27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400余人。现有1个省一流学科和4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省高校高水平学科),建有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江西省有机药物化学重点实验室等19个省级科研平台,建有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二、学院介绍
赣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是江西省高校成立较早的体育院系之一,创办于1959年。学院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舞蹈(体育表演)专业硕士点,学科教学(体育)专业硕士点;设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表演四个本科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是江西省省级重点学科,体育教育专业是江西省省级品牌专业,省级特色专业,2018年体育教育专业综合评价列全省第二。学院建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户外指导员培训单位、瑜伽(教练)国家岗位认证培训基地、大众健身瑜伽锻炼标准培训基地、江西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江西省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基地、江西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等省部级教学科研与实训平台。拥有《运动生理学》、《田径》、《学校体育学》、《健美操》4门省级精品优质课程,形成了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相互促进的良好办学格局。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1名,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46人,具有博士学位13人(含在读),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江西省教学名师1人,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国际级裁判1人,国家级裁判10人。近年来,学院教师获国家级课题9项,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26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在SCI、CSSCI等重要检索目录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有78篇,出版专著和教材36部,先后获得江西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
体育学院拥有省内一流的办学条件,体育场馆总面积106853平方米,拥有篮(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健美操、武术、田径等14个室内运动场馆,8片风雨篮(排)球场。有2个标准田径场、33个室外篮(排)球场、6个室外标准网球场、2个游泳池、能较好地满足各类课程教学训练及承办大型比赛的要求。
在校本、硕学生1200多人。近年来,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在校学生先后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中屡创佳绩,1人获得伦敦残奥100米T12级比赛冠军、200米T12级亚军并分别创造和打破世界纪录,1人获里昂田径世锦赛T12级100米冠军、打破世锦赛记录,1人获得全国田径大奖赛女子100米冠军,2人2项3次打破全国大学生田径纪录,1人1次平全国大学生田径纪录。2018年获得第十八届亚青赛女子链球亚军、亚洲越野跑锦标赛冠军、第十三届全运会游跑两项冠军、第十四届亚洲越野锦标赛男子十二公里冠军、全国锦标赛5000米与10000米冠军、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5000米冠军、全国田径大奖赛男子10000米冠军、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冠军、江西省校园足球比赛冠军;2019年校女子足球队获全国高校女子足球比赛第三名、女乙职业联赛全国第十三名,2020年获全国女子职业联赛第十一名,并取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2020年决赛阶段比赛资格。2021年,校女子足球队将代表江西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女子足球比赛。在校学生获2020南京马拉松暨全国马拉松锦标赛(奥运会马拉松达标赛)男子组冠军,并获东京奥运会参赛资格。2014年、2018年连续两届省运会获金牌总数、团体总分第三。
三、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水平专项技能,运动训练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能从事专业训练、业余训练的教练员和专项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全民健身活动、胜任运动竞赛组织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体育人才。
四、招生项目、计划、学制与学位
(一)招生项目
1.一类招生项目:游泳[要求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田径(田赛、全能),田径(径赛)。
2.二类招生项目:跆拳道,足球(十一人制),篮球(五人制),排球(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攀岩。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招生计划1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核定为准)。
(三)招生项目计划分配
1.一类招生项目
(1)游泳:4人(一志愿考生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人数不足4人时,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一志愿计划);
(2)田径(田赛、全能):12人(一志愿考生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人数不足12人时,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一志愿计划);
(3)田径(径赛):24人(一志愿考生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人数不足24人时,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一志愿计划)。
2.二类招生项目
二类招生项目一志愿计划为:(100-一类招生项目一志愿完成计划)。
(1)足球项目男守门员限招1人,女守门员限招2人;排球(女)项目自由人限招1人。
(2)根据我校一志愿生源库中,各项目合格人数(指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者)占总合格人数的比例投放,即为:项目计划数=(项目一志愿合格人数/一志愿总合格人数)×计划数。项目计划数出现小数,则小数先舍弃,只取整数。项目计划数不足1,从大到小排序(如相同,则依次按待录考生综合分、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1个计划投放。如计划还有剩余,除项目计划数不足1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则按项目计划数舍弃的小数部分从大到小排序(如相同,则依次按待录考生综合分、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增加1个计划。(注:项目计划分配只按二类招生项目划分)
3.如一志愿未完成计划,则录取二志愿考生:
(1)如一类招生项目未完成计划,则优先完成一类招生项目计划:对合格考生(指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且还未被录取者)根据综合分分项目按田径(田赛、全能)、田径(径赛)、游泳顺序轮流依次按1个计划投放,直至该项目计划完成或无合格生源。
(2)如还有剩余计划,用于二类招生项目:根据我校二志愿生源库中,各项目合格人数(指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且还未被录取者)占项目总合格人数的比例投放,即为:项目计划数=(项目二志愿合格人数/二志愿总合格人数)×剩余计划数。项目计划数出现小数,则小数先舍弃,只取整数。项目计划数不足1,从大到小排序(如相同,则依次按待录考生综合分、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1个计划投放。如计划还有剩余,除项目计划数不足1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则按项目计划数舍弃的小数部分从大到小排序(如相同,则依次按待录考生综合分、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增加1个计划。(注:项目计划分配只按二类招生项目划分)
(四)学制与学位
四年制本科,教育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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