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学理念
教师的教学方案必须建立在学生的基础之上。新课程标准指出,“数学课程不仅要考虑教学自身的特点,更应遵循学生学习数学的心理规律,强调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知识经验基础之上。”
笔者认为教学中成功的关健在于:教师的“教”立足于学生的“学”。
1、从学生的思维实际出发,激发探索知识的愿望,不同发展阶段的学生在认知水平、认知风格和发展趋势上存在差异,处于同一阶段的不同学生在认知水平、认知风格和发展趋势上也存在着差异。人的智力结构是多元的,有的人善于形象思维,有的人长于计算,有的人擅长逻辑思维,这就是学生 的实际。教学要越贴近学生的实际,就 越需要学生自己来探索知识,包括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在引导学生感受算理与算法的过程中,放手让学生尝试,让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新知识的形成过程中,并适时调动学生大胆说出自己的方法,然后让学生自己去比较方法的正确与否,简单与否。这样学生对算理与算法用自己的思维方式,既明于心又说于口。
2、遇到课堂中学生分析问题或解决问题出现错误,特别是一些受思维定势影响的“规律性错误”比如学生在处理商的小数点时受到小数加减法的影响。教师针对这种情况,是批评、简单否定还是鼓励大胆发言、各抒己见,然后让学生发现错误,验证错误?当然应该是鼓励学生大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想法。学生对自己的方法等于进行了一次自我否定。这样对教学知识的理解就比较深刻,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而且学生通过对自己提出的问题,分析或解决的问题提出质疑,自我否定,有利于学生促进反思能力与自我监控能力。
数学教学活动应该是一个从具体问题中抽象出数学问题,并用多种数学语言分析它,用数学方法解决它,从中获得相关的知识与方法,形成良好的思维习惯和应用数学的意识,感受教学创造的乐趣,增进学生学习数学的信心,获得对数学较为全面的体验与理解。因此,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要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技能、思想、方法,获得丰富的数学活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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