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续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富室里发掘出来的甭道。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绘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帐悯,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宁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亥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著的明代遗风。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杉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领圈很低,有等于无。穿在外面的是“大袄”。在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挣锋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女人更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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