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别康桥》是徐志摩的代表作,也是中国现代诗歌史上的名作,意境优美,音韵悠扬,堪称经典。常见的意象与意义清浅的词句,似乎毫无费解之处。但是,仔细推敲,根据“知人论世”的批评原则,将这首诗放到历史背景中加以解读,将会意识到一直被我们忽略的隐含的意义。 首先,诗中所描绘的景物、境界,如“河畔的金柳”之类,提醒我们这是春天的景物。
然而这首诗写于11月6日,是徐志摩从英国回国船到“中国海上”时候,按当时轮船的航期,可以推定这首诗至少写于他离开康桥的两个月之后。因此,徐志摩“再别康桥”的季节当是秋季。也就是说,当时康桥的柳树,早已枝枯叶黄,不可能是春天的那种“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诗中还有“夏虫也为我沉默”一句,显然,当时也不可能有什么“夏虫”。这样看来,徐志摩这首诗中的康桥,是春夏之交的康桥,而不是他重回时那个季节的康桥。当然,诗人有理由虚构。但问题是,徐志摩为什么不写眼前的康桥,不写他所告别时的康桥?这是诗人的“狡狯”,还是别有隐情? 其次,徐志摩这首诗写于1928年。我们知道,这是他和陆小曼结婚(1926)的两年之后,徐、陆的婚姻来之不易且不说,徐志摩对这个婚姻期望太高也是异乎寻常的——他以为他和陆小曼将是一对“神仙伴侣”。然而,人事难料,世事多乖,婚后的感情生活越来越不如意,正像人们所知道的那样,原因出在陆小曼日益颓废,不仅沉湎大上海“十里洋场”的纸醉金迷的生活,而且染上了徐志摩不能原谅和容忍的“阿芙蓉癖”。爱情神话幻灭的徐志摩,一气之下,远游国外,从美洲到欧洲,到伦敦,有此1928年6月至12月的海外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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