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读《再别康桥》有感】
高中时的一首诗总让那些学子平添了些叹惋恋校之情。《再别康桥》初读它犹品清泉,甘香润腑,余音袅袅。再读它,细水流长,千回百转,一曲恋歌成就绝世佳人。三读它,风回路转,抬眼望去,绿柳成荫,芳菲四溢,真应得那句山重水复,却又柳暗花明!
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与其说是离别之作,还不如说是誓约之辞。我钟爱首尾四句。“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走了,正如同我来时一样,来得自在,来得洒脱,来得平静而自然,或许诗人那轻挥的手掌之间是不忍带走他生活的记忆的。因为每一种风景,每一种颜色,甚至每一个他以想象所幻化出来的代表他内心情愫的语言符号都是他生命中那时那刻那地那风景中的唯一记忆。我觉得诗人不是不愿带走它,而是不忍破坏它。因为一直以来,那花那水那云那草是诗人的现实生活里最甜美的梦,最亦真亦幻的心灵感受,或者说是他主观世界中的一种完美。那不是伊甸园,因为世上本没有伊甸园,但是有相信存在伊甸园的人,诗人就是这样的角色。
有人说诗人总是情绪化的,甚至有人曾言诗人都是疯子。而我以为,之所以诗歌的世界能够独其特色,区于其它文学艺术形式而流传壮大,最主要的原因是诗人更加懂得用心品察生活,体味记忆,并以其创造性的思维或是将具体化的东西抽象化,或是将抽象化的东西具体化。总之,诗是艺术,而任何一种艺术手法都是无法超越诗歌所能给人带来的心灵的深度体验的。
“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再别康桥》,诗是诗人的杰作,情感却是一切世人情感的升发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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