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孟子在《鱼我所欲也》孟这篇文章中提出了“舍生取义”的观点。
第一段论证思路
1、本文的论点是什么?怎样提出来的?为什么不直接提出来?
明确: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个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2、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本文首先提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要“舍生取义”,这是全章的论点。然后说明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人都有“欲生而不为苟得,恶死而有所不辟”之心,即“羞恶之心”;又从反面来说,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会不顾礼义,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因此,重要的是,求生避患不能违背“义”的原则。
孟子从正面在道理上进行阐述:“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是从正面阐述论证了义比生命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紧接着作者又从反面阐述道理:“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作者在讲述了正、反两方面道理后,综合阐述道理,充分证明了为什么要“舍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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