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展示】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复习题与答案】
1、此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是什么?
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2、本文的中心论点是:舍生取义。
3、什么是“义”呢?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他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羞耻,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一般指公正的道理或正义的行动。
4、孟子是怎样提出和政论他的主张的?
把生命比做鱼,把义比做熊掌,在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用舍鱼而取熊掌设喻,由此及彼,由浅入深,自然引出“舍生取义”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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