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过去,也许悲伤,也许欢乐,而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学会成长。
一
周查两年之前是睡在我上铺的,篮球打得不错,单杠也翻得不错,大伙儿叫他周·乔丹。而我基本上算是一个呆子,写点诗,托杨果的福登在校刊上,浪得一个小余光中的虚名。
我叫余光中,不好意思,跟那个著名的诗人同姓同名,这不是我的主意,是俺爹给的。
我和周查的关系一开始不好不坏,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们的关系朝着铁的方向发展。
那天晚上我和同学甲去听一场诗歌讲座回来,快到校门口时遇到一个人,他客气地说,兄弟,赏包烟钱。我说我哪里有钱赏啊?那人干净利索地掀掉了我的眼镜。同学甲像兔子一样地跑掉了,我也想跑,可没了眼镜的我寸步难行。当我趴在地上摸眼镜时,那个人非常开心地笑着。笑够了,我听见镜片破碎的声音。
就在这时周查来了,据同学甲说,他只用一个直勾拳就将那人打翻在地。那人也不是吃素的,立刻站了起来,挥刀刺了过去。周查伸手一挡,那刀直插周查的手掌,他举起血淋淋的手冷冷地笑,那人立刻就软了下来……他的侠义之事一夜之间传遍了校园,但伤痕却永久地留在了手上,像是留在我心上一样,每当我想起来,都觉得是我欠了他的。
那时我刚刚喜欢上杨果。杨果中等漂亮,写得一手好文章,又是校刊的主编,因此显得分外迷人。
但是恋爱是件讲成本的事,我就是缺少经济基础这样的一根细细的棍子去捅那张薄如透明的纸。我把多情幻化成一腔柔情,女儿红一样地酿在心底。我会为她写诗,所有的题目都是“致YG”。相思苦啊。
有一次忍不住问杨果,恋爱时你喜欢玫瑰还是更喜欢情书?我特意强调更喜欢。杨果说这两种东西她都喜欢,如果非要选择一种,她宁可不要玫瑰,玫瑰只是一种植物,就像钻石只是一种矿物质一样。她说她要情书,白纸黑字地写出来就有些庄重,老了时翻出来那就像一些时光的碎片,温暖而年轻,让人知道血是怎样热过,知道心率是怎样地不齐过。
这是我想要的结果。我觉得我为我的行为打下了基础,于是我给杨果写了第一封情书。正当我思考是通过邮递员,还是亲自交给她时,我上铺的兄弟周查求我一件事。那天,他绝无仅有地忸怩了,他说喜欢上一个女孩,写了几封情书,但都觉得词不达意,不敢给她,怕她笑话。他说他知道这个我最在行。
我说谁呀?他说,杨果。我听见胸腔骨折一样地响了一声,我想告诉他,我手里有一封给杨果的情书,但我咬紧了牙关。我说,好,咱哥们儿谁跟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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