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元稹的这两句诗道尽了自己对亡妻韦丛的真情,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元稹与一生挚爱——韦丛。
元稹虽出身书香门第,但父亲在他八岁时就不幸去世,其母郑氏只好带着他去凤翔投靠娘家。这之后元稹的生活十分艰难,其《同州刺史谢上表》中自叙曰:
“臣八岁丧父,家贫无业,母兄乞丐以供资养,衣不布体,食不充肠。幼学之年,不蒙师训,因感邻里儿稚,有父兄为开学校,涕咽发愤,愿知诗书。慈母哀臣,亲为教授。”
由此可见元稹的母亲郑氏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不但努力供给元稹衣食,还亲自教授诗书。后来元稹的好友白居易对郑氏大加称赞曰:
“今夫人女美如此,妇德又如此,母仪又如此,三者具美,可谓冠古今矣。”
元稹天赋过人,学习很快,九岁便能作诗,令长辈惊叹,加之他迫切渴望通过科举改变生活,故而他很早就走上了应举之路。
唐德宗贞元九年(793),十五岁的元稹明经及第。贞元十九年(803)春,二十四岁的元稹中书判拔萃科第四等,授秘书省校书郎。与他一同考中的还有他一生的挚友白居易。也是在这一年,元稹娶京兆尹韦夏卿之幼女韦丛为妻。时年韦丛二十岁。
关于这桩婚姻,后人多指元稹攀附权贵,其中陈寅恪的评价最为苛刻:
“微之所以弃双文(即莺莺)而娶成之(韦丛字),及乐天(白居易字)、公垂(李绅字)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舆论道德之所容许。但微之因当时社会一部分尚沿袭北朝以来重门第婚姻之旧风,故亦利用之,而乐于去旧就新,名实兼得。然则微之乘此社会不同之道德标准及习俗并存杂用之时,自私自利。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巧婚”的评价是否确实呢?先看韦夏卿的官职,时任京兆尹,即京城的长官,这样的官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不久又改任太子宾客、检校工部尚书。太子宾客是东宫属官,官职不算高,而检校工部尚书则是个虚职。可见当时韦夏卿的仕途并不顺利,又据其诗文,可见他当时已有隐退之意。
元稹、韦丛结婚不久,韦夏卿改任东都留守,赴洛阳上任。韦夏卿疼爱幼女,遂带上女儿女婿一起到洛阳。时元稹尚未发迹,在洛阳没有宅邸,就住到了岳父家。三年后,韦夏卿就去世了。
这样看来,元稹与韦丛结婚似乎也未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大改善,终韦夏卿在世,元稹也只是个校书郎。韦夏卿除了在经济上能给他帮助外,仕途上似乎也帮不了他多少。
个人的观点是,要说元稹娶韦丛全是政治考量那是不客观的,但若说完全出于爱情,也不大现实。
白居易《唐河南元府君夫人荥阳郑氏墓志铭并序》中称当时“天下有五甲姓”,即崔、卢、李、郑、王。而仅次于“五姓七家”的就是京兆韦氏,其为关陇集团的核心成员,俗称“城南韦杜,去天尺五”。这些大族相互通婚,势力盘根错节,甚至连皇帝都不放在眼里。
元稹做了韦氏的女婿,无形中就成了那些权力高层的“自己人”。要说这桩婚姻一点政治利益没有,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唐文宗为太子求娶郑氏之女,郑氏断然拒绝,将女儿嫁给了崔氏,而那崔氏的家长不过是个九品芝麻官。元稹父亲已亡,无权无势,能迎娶韦氏之女实属罕见,想来韦夏卿对元稹是很欣赏的。又根据元稹诗中对韦丛的描写,可见韦丛也是极为倾慕元稹的才华的,且心甘情愿与其过苦日子。韦丛对元稹,真爱无疑!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二十八岁的元稹又与好友白居易同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元稹为第一名。他上疏言事,受到唐宪宗的赏识,但因锋芒太露,随即被贬河南县尉。不久母亲病故,元稹守孝三年。元和四年(809),元稹任监察御史。御史负责监察百官,观政得失,可见宪宗对他还是非常器重的。
是年春,奉命出使剑南东川。他在蜀地平反冤案,举报贪官,触犯了朝中官僚和藩镇集团。不久即遭外遣——分务东台,被赶到了洛阳的御史台任职。正值仕途受挫之际,元稹再遭晴天霹雳。这年七月九日,他的爱妻韦丛不幸去世了。
元稹之伤悼之情,可从其诗文窥视无余。其《亡祭妻韦氏文》曰:
“夫人之生也,选甘而味,借光而衣,顺耳而声,便心而使。亲戚骄其意,父兄可其求,将二十年矣,非女子之幸耶?逮归于我,始知贱贫,食亦不饱,衣亦不温然而不悔于色,不戚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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