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什么,青春的定义是什么呢?关于朗读者第十二期观后感指导怎么写?
篇一:朗读者第十二期观后感200
每个人都曾有过青春,在那个情感泛滥的年纪,我们开始尝试在父母和老师的教育之外,自己寻找关于爱或梦想的人生意义。最终无论留下怎样的回忆,青春在大部分人心中都始终是一个听见就觉得美好的词汇。校园民谣就是这样一个美好的青春印记。
节目中,足以代表一代人青春的民谣歌手老狼将现身与大家一同回忆那个“白衣飘飘”的青春。现场,老狼坦言,自己在还未凭借《同桌的你》成名前,曾是一位摇滚青年。那时候,同样正处于青春年华的高晓松组建了一支叫“青铜器”的摇滚乐队却苦于没有主唱,于是通过朋友找到老狼。而老狼仅凭《天天想你》和《我要的不多》两首歌就顺利征服高晓松,成为了乐队的主唱,之后又一同合作了《同桌的你》《睡在上铺的兄弟》,从此一炮而红。
对于老狼来说,青春就是荷尔蒙,是不计后果的闪亮的日子。老狼笑言,当年校园里最受欢迎的就是文艺青年,“那时候搞摇滚乐为了出风头要留长发,最长留到过腰这里,成功打造了一个流浪歌手的形象。”
篇二:朗读者第十二期观后感200
有些青春美好又闪亮,然而也有些青春苦涩又迷茫。对于诗人余秀华来说,她的青春就是一段难以言说的“晦涩文章”。
从小,余秀华就因为出生时倒产、缺氧造成的脑瘫行动不便,说话也口齿不清,在普通的同学眼中,是个与众不同的“异类”。为了证明自己不必别人差,余秀华在学生时代竭尽所能努力学习。在得知父母不希望她继续读高中后,倔强的余秀华还直接一个人跑到校长办公室,要求继续读书。
然而这些倔强也掩盖不了身体缺陷造成的自卑。直到现在,余秀华都害怕别人看自己吃饭,坦言道:“怕搞砸,一个人自卑的心理不是一时半会能解除的。”甚至面对爱情,余秀华也一边憧憬向往一边克制退缩。在评价自己的青春时,余秀华用了“晦涩”两个字,或许连她自己都解读不出自己青春中蕴含的复杂心绪。
在这些不同的青春中,我们或许能看见自己,或是回忆起一些早已忘却的记忆。究竟他们会给观众带来怎样的朗读?今晚央视一套20:00、明晚央视三套19:30,《朗读者》第十二期本季收官之作,邀您一起朗读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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